2019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被壓迫者應使用暴力革命嗎? 該如何脫離暴力革命的循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reTHcjNc4g

伊朗,導火線是油價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9/11/15至今,200多人死亡、受傷人數未知、1000多人被捕。
政府全國斷網封鎖網路,警察使用實彈鎮壓,派出狙擊手從屋頂上向示威人群開槍。
鎮壓武器:實彈、催淚彈。
強力血腥鎮壓中。
 
玻利維亞,導火線是總統大選疑似舞弊、貧富差距、物價高,2019/10/22至今,27人死亡,受傷及被捕人數未知。
部分警察叛變加入示威,軍警政變逼總統下台,軍方搜捕官員,軍警對總統支持者發射實彈。
鎮壓武器:實彈、催淚彈。
總統逃難、軍警與在野黨閉門會議推出臨時總統。
 
智利,導火線是地鐵票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9/10/18至今,24人死亡、超過2,429人受傷(包含230人失明),拘留超過5,000人。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 提高公共運輸票價、生活成本增加、收入不均、腐敗醜聞、犯罪率增加]
政府實施戒嚴宵禁,軍隊進駐鎮壓,萬名軍警鎮壓。
鎮壓武器:橡膠子彈(導致失明)、水砲、催淚彈。
總統宣布解散內閣,進行重大改組,允諾2020年實行智利憲法公投,宣布教育、醫療、養老金體系改革。
 
法國,導火線是油價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8/11/17至今, 11人死亡、至2019/2月統計數據2060位平民受傷(包含23人失明、5人斷手、157人嚴重傷殘)、1325位警察受傷、被捕8700人。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提高燃油稅、碳稅施行、經濟緊縮手段及行政業務數位化、電子警察、廢除2017年的財富稅、全球化、新自由主義]
政府通過反蒙面法和更具爭議的反暴力示威法« loi anti-casseurs »(2019/4/10生效),讓警方可以針對有前科的破壞者或攜帶武器的抗議人士採取預防性的扣留偵訊,容許警察可以便用更大的武力鎮壓示威。
鎮壓武器: GLI-F4手榴彈(導致炸斷手)、Flash-Ball球彈槍(導致失明)、橡膠子彈(導致失明)、水砲、震撼彈、催淚彈。
總統宣布取消汽油稅,汽柴油價格停止變動6個月,承諾2019年每月最低薪資增加100歐元,法國電力公司承諾在2019年3月不會提升電費稅率,不再對加班費和年終獎徵稅。
 
海地,導火線是物價上漲,政府貪污,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9/2/7至今,42人死亡、86人受傷。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濫用委內瑞拉的貸款、海地貪污問題]
警方出動荷槍實彈鎮壓,政府甚至雇用蒙面的「假警察」來「平息示威」。
鎮壓武器:實彈、催淚彈。
示威者希望總統下台,而總統尚未下台。
 
香港,導火線是政府推行逃犯條例修訂、一國兩制失信、失去人權及自由、貧富差距、房價高,2019/3/15至今,至少12人死亡,疑似被自殺人數可能已破百,2000人以上受傷,被捕5,804人。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犯罪嫌疑人引渡適用於中國大陸司法管轄區引起擔憂、示威者指控警方濫權、中國大陸與香港矛盾及香港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雨傘革命的失敗、後期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警方進攻大學,武裝真槍實彈威脅,大量催淚彈鎮壓,暴力毆打、性侵,隨意抓人。
鎮壓武器: 聲波炮、布袋彈、橡膠子彈(導致失明)、水砲、催淚彈。
政府於2019年10月23日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黎巴嫩,導火線是WhatsApp課稅,經濟危機,窮困,2019/10/18至今,逮捕70人。
政府軍隊鎮壓。
鎮壓武器: 水砲、催淚彈。
總理請辭。
 
伊拉克,導火線是年輕人感到不滿,失業率急速攀升、公共服務荒頹、各級政府貪贓枉法橫行,2019/10/1至今,250人以上死亡、6000人以上受傷,逮捕800人以上。
政府軍隊血腥鎮壓,幾乎全面切斷網路。
鎮壓武器: 實彈、水砲、橡膠子彈、催淚彈。
總理提出13點計畫,重點放在提供低收入戶房屋補助,以及給予失業青年職訓與教育課程。
 
蘇丹,導火線是物價上升,經濟環境惡化,2018/12/19至2019/7/5,229人以上死亡,被捕800人以上。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威權主義、政治腐敗、執政政府鎮壓反對派、人權、貧窮、失業、緊縮]
 
印尼,導火線是各種反人權的法案被通過,2019/9/23至10月初,3人死亡,拘捕超過500人。
 
西班牙,導火線是加泰隆尼亞獨立,2019/10月,593人受傷,包括226名警察。
 
台灣,導火線是未知(可能是簽署和平協議或一國兩制後被失信、失去人權及自由),地主民代掌控民主,高額房地產,物價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發生於未來的某一天。
 
和平、理性、非暴力,簡稱”和理非”,非暴力抗爭似乎一直被推崇,然而就如同影片裡說的案例,只要掌權者不願妥協,那麼就完全沒用,只有暴力抗爭才能讓掌權者害怕及妥協。
 
然而暴力抗爭也只是讓掌權的位置換個人座,腐敗的權力結構依舊沒有改變,只是展示了暴力可以取得權力,讓下一個抗爭也依循著暴力而已。
 
影片分析到這,影片作者(超級歪)想要跳脫這個[舊秩序(既得利益者剝削人民的架構)-->創法的暴力(人民暴力抗爭,革命創法)-->新秩序(新的剝削結構)-->護法的暴力(軍警暴力鎮壓人民)]循環,於是他提出了神聖暴力,認為使用神聖暴力可以超越以暴制暴的循環,在懸置法律的狀況下純粹生命的顯現。
 
遺憾的是,我不認為神聖暴力有成功超越以暴制暴的循環,我不反對神聖暴力(有些人是站在反對自殺的立場指責超級歪),我只是單純的認為神聖暴力也是非暴力抗爭的一種,因為對自己的暴力,不一定能夠讓掌權方受傷、害怕,也就是說,”暴力”抗爭的暴力,指的是對掌權方施予暴力,讓掌權者受傷或害怕後願意妥協,而神聖暴力,很多時候掌權方根本不痛不癢。
 
那麼該怎麼脫離暴力抗爭的循環?
其實超級歪有提到基本收入,但他提的是弱勢族群的基本收入,認為那是維持剝削結構的慈善,無法解決剝削、痛苦、貧富差距被持續複製到下一代的問題,這確實沒錯,有條件的福利制度,還有著龐大的人事驗證成本、猜疑、規則漏洞等一堆問題,根本無法真正的幫助到所有需要幫助的人。
 
所以必須是無條件的基本收入,這一樣是在維持剝削結構沒錯,但是如果不想要循環暴力抗爭,那麼就需要先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保障完後,人民脫離被迫工作的痛苦日子,取回自己的時間後,才有後續討論剝削結構該如何被改善的心力及時間。
 
事實上我們都很清楚(至少同溫層內),哪些資本主義的改革方案,是有益於改善剝削結構,讓更多人免於痛苦,該被推動,只是被既得利益者阻擋,無法一一實踐而已,暴力抗爭是推翻既得利益者的手段,然而剝削的結構若是沒被改變,人民基本生存權沒被保障,那麼也只是換一批人掌握權力去剝削而已,這種暴力抗爭的循環,只有從制度面著手改革,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才有機會跳脫循環。
 
以下改革方案只是舉例,不一定真的正確。
不在籍投票。共同決定權,企業工會加入董事會。合弄制。房地產限制私有面積上限。政見達成稽核制度及不適任政治人物退場機制。政治獻金透明化。員工所有制的企業。員工參與公司法規制定。財富重分配。高空屋稅。參與式民主。專業式民主,有通過專業知識考試的人才有專業領域上的投票權。累進制囤地稅。累進制囤屋稅。貨幣改革。無條件基本收入。無條件基本食物。稅制改革。絕育輔助。廢除政治獻金制度改由公費選舉。廣設公共住宅。徵收空屋做公共住宅。確保每人都擁有固定大小之房地產,無法交易。生育限制。
 
不想要台灣也淪為下一個產生暴力抗爭的國家嗎?
除了明年一定要去投票給不會滿口謊言且不會簽和平協議、一國兩制的人(這樣會不會不夠清楚XD 被中夭洗腦的人或許根本不覺得姓韓的總統候選人在說謊,哀哀哀),也要努力支持社會紅利(無條件基本收入)實踐在台灣,才有機會讓人民奪回時間去衝撞其他剝削的法案。
 
以上是比較樂觀一點的方案(社會紅利實施後就能漸漸改善其他問題),然而若是就算實施了,就算很多人奪回自己的時間了,也無法改變法律是在服務既得利益者的結構呢?
 
如果亞泥依舊挖得很開心,炒房也依舊炒得很開心,農地工廠依舊,居住權一樣無法改善,那麼就會比較悲觀一些了,或許還是需要些暴力,才能讓掌握法律的既得利益者(地主民代)願意改革,願意讓更人權、平等、不剝削的法律通過。
 
因此我還是一直在思考,民主需要槍枝合法化的爭議問題,如果軍警才掌握武力,那麼不論是總統命令還是被軍警政變,用各種武器鎮壓人民,維持既得利益者剝削的世襲權力結構,讓人民不敢出來革命,鞏固既得利益者的法律無法被改革,這樣的民主真的叫民主嗎?
乾脆叫做維護既得利益者政體,而不是民主政體。
 
我認為人民普遍擁有大量武器(包含高科技軍事武器),才能達到恐怖平衡,讓政府不敢大肆鎮壓,既得利益者害怕變成內戰,這種恐怖平衡,才能維持民主的運作,才能讓掌權者願意妥協,願意談和,否則民主法律只是服務既得利益者的工具,軍警則是幫兇或是偶爾可以軍事政變自己當老大。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娘娘腔、偽娘、人妖等為何不是歧視性詞彙,什麼才是歧視,什麼是故意及非故意錯稱。

娘娘腔、偽娘、人妖等為何不是歧視性詞彙,什麼才是歧視,什麼是故意及非故意錯稱,細談我定義及自認偽娘,為何沒在自辱,也沒歧視他人及害他人被錯稱。
 
歧視相當的複雜,以下試圖分析歧視有哪些細節:
以下各種歧視有時可能會是綜合一起出現在一個歧視他人的緣由裡的,因此不一定是單選題。然後也都可以單獨獨立,優越不一定故意、故意不一定否定,總之都可以各自獨立,也可以被綜合在一起。
 
惡意型歧視,故意錯稱、霸凌、排擠、差別對待,可能是為了在群體競爭中取得地位,或是享受欺凌他人的感受,而去故意找對象霸凌,用對方不想被稱呼的詞彙稱呼對方,可以從眼神(看到獵物)、行為(差別對待、排擠、霸凌)、談吐(故意錯稱)中傳達歧視。
 
優越型歧視,看不起、貶低對方、貶低族群用的詞彙,可能是價值觀上就認為某些對象、族群詞彙較為低劣,而自己比較優越,可以從眼神(看到髒東西)、行為(不願接觸對方)、談吐(認為對方較差、某些族群詞彙較差)中傳達歧視。
 
否定型歧視,無法認同、認為不該存在,可能是價值觀上就認為對方做出的某行為或某形象不該存在,可以從眼神(驚恐、害怕、困惑、憤怒、不滿、無視)、行為(攻擊、遠離)、談吐(質問、反對)。
 
標籤型歧視,刻板印象、框架、規訓,可能是價值觀上覺得某個族群就連結了某些行為,所以遇到那個族群的人,就會覺得對方該怎樣、會怎樣,性別、人種、語言(族群)、地域(族群)等都可以成為族群,可以從眼神(困惑、憤怒、不滿(該怎樣沒怎樣))、行為(顧慮對方可能有那些行為而差別對待)、談吐(刻板印象、性別框架、社會規訓)。
 
簡化型非歧視,簡化、概括、非故意錯稱,可能在詞彙定義的理解上就過於簡化概括,導致認為符合那個詞彙定義的人都可以被那樣稱呼,忽略了被稱呼者自身的意願,及簡化的詞彙定義概括了太多不同情況的人,因此導致非故意的錯稱,讓被稱呼者感到受傷,我認為這其實不算是歧視,只要被糾正後沒有故意或堅持要稱呼被稱呼者不希望被稱呼的詞彙,那麼就只是個不知道不可以亂用簡化詞彙稱呼他人的凡人而已。
 
失禮型非歧視,非故意錯稱,有時不是詞彙過於簡化,而是對方不希望被這麼稱呼,擅自用自己認定的詞彙稱呼他人,本來就有冒犯到對方的可能,只要不是故意的,那麼改成對方希望的詞彙就可,不算是歧視。
 
詞彙是中立的,會讓人感到歧視,是因為使用的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才會讓人感到歧視,例如說娘娘腔,假如娘娘腔(字面上是有著女生的腔調)指的是有著陰柔氣質的生理男性,那麼我是娘娘腔沒錯啊,但是如果是有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說我是娘娘腔,那麼就算我確實是,我一樣感到被歧視了。
 
再譬如說,人妖這個詞好像大家都覺得很不好聽,或許是字面上妖這個字被理解為妖魔,但假如妖是指妖艷,那麼這詞彙有那麼糟糕嗎?
沒有,這一樣是可以拿來做自我認同的詞彙,會讓人感到糟糕的是,很多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去說其他人是人妖,不論對方是否真的是,都一樣能讓人感到歧視。
 
男生、女生這詞彙夠中立了吧,這只是因為比較少被拿來歧視他人而已,但是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對著一個男生說”你真像個女生”,或是對著女生說”妳真像個男生”,任何中立的詞彙都可以讓人感到被歧視。
 
那麼偽娘這個詞很糟糕嗎?
字面上是假的女生,很多跨性別者都自稱自己是偽娘,對於有些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性別者來說,假的女生很正確,沒有貶義也不糟糕,糟糕的是其他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去說別人是偽娘,那才會讓人感到歧視,就算我確實是偽娘,我也不想被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說我是偽娘。
 
所以當我定義一個詞彙時,我歧視到了他人嗎?
沒有,詞彙是中立的,不論我定義了娘娘腔、人妖、男、女、偽娘,我都沒有惡意、優越、否定、標籤其他人,我根本不會認為這些詞彙哪個比較歧視、差、貶義,有這種想法等於否定了使用這些詞彙自稱的人,是其他的人的惡意、優越、否定、標籤,才讓這些詞變不好聽,而不是符合這些詞的定義的人不該使用這些詞自稱,這不是自辱,他人的歧視不該讓詞彙本身無法被拿來自我認同,錯的根本不是被歧視的人的自稱,錯的是那些用這些詞歧視他人的人。
 
那麼是我的定義導致了其他人會被錯稱?
很抱歉,就算我不去定義,詞彙一樣被使用著,詞彙的意義早就存在,錯稱也早就存在,不是我造成的,也不會因為我的定義而更嚴重(因為我的定義裡排除了不喜歡此詞彙的人,還推廣了不要擅自用此詞彙稱呼他人),既然詞彙本來就涵蓋各種狀況,我不去定義也一樣存在錯稱。
 
那麼我去定義偽娘幹嘛?
因為我不希望被錯誤認知,就如同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不想被錯稱偽娘,自稱偽娘的”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女”或自稱偽娘的”跨性別者”,也不想被錯誤認知為自我認同是男生,當偽娘被定義成自我認同是男生的女裝者,那就是錯誤認知,會害我被誤解為自我認同是男生,而事實上偽娘定義沒那麼狹隘,實際使用上根本不會去確認對方的自我認同是不是男生,於是錯稱本來就會存在,根本不是我去定義導致的,這也表示了我的定義比較符合實際狀況。
 
所以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被錯稱要怪到我頭上來嗎?有搞清楚錯稱的發生很早就存在嗎?
實際使用狀況是比較貼近我的定義的,不想被錯稱,就要推廣別用偽娘擅自稱呼他人,而不是自以為把偽娘定義成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就不會被錯稱。
 
定義偽娘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導致自稱偽娘的”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女”或自稱偽娘的”跨性別者”被錯誤誤解為自我認同是男生,這樣的行為有比較好嗎?有比較正確嗎?或是比較多數決?
為什麼一定要自我認同是男生才能當偽娘(假的女生)?只為了避免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被錯稱?
 
或許我別當偽娘不就好了,但我為何要妥協?
偽娘這詞彙很中立,我很喜歡,所謂的歧視是那些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人擅自賦予的,偽娘這個詞則是無辜的。
 
非故意的錯稱根本不算歧視,想要避免只有推廣別用偽娘擅自稱呼他人,錯稱早已存在,阻止我定義偽娘的話,有想過跨性別、跨女、跨男不止是想完全變成男或女的人嗎?
跨性別、跨女、跨男也包含只有部分想跨成男或女的人,這些人是永遠的跨性別,不會認為跨性別只是個過程,偽娘(假的女生)本來就沒有貶義,本來就很適合拿來自我認同,是很美好的詞彙,我很喜歡偽娘。
 
我尊重認為偽娘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的人繼續這麼認為,那本來就是妳們的自由,但若是想來抨擊我定義偽娘,推廣跨女及跨性別想自稱偽娘都可以自稱,是在歧視他人、害他人被錯稱、讓跨性別自辱、讓跨女自辱、使用偽娘這種歧視性詞彙自稱就是自辱,想繼續來用此抨擊我,那麼歡迎繼續來辯論。

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為何會厭惡陽剛、肌肉?

為何會厭惡陽剛、肌肉?
 
體制是被衝突中得勝者建立的,自古以來得勝方式其實就是力量、武力,讓弱小方退讓,或是直接使用暴力得勝,暴力一直都很有用,打罵可以讓哭鬧的孩子馬上屈服且不哭,能夠讓人快速有效的取得想要的結果。家庭中的權力地位關係,也能用暴力馬上取得,也就是家暴。
 
人與人衝突的最終手段(其他手段無法令雙方滿意,雙方都沒有退讓的餘地)就是暴力,面對身體力量、體格、黑社會、武器優勢方,較弱小者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
 
在槍枝不合法的國家,體格、肌肉、身體力量是暴力的展現方式,帶來的”最終手段壓迫”,導致弱小方害怕產生衝突,畏懼與優勢方競爭,選擇退讓。體格、肌肉、身體力量也可以用來使威脅、恐嚇更有效。
 
在體格魁武、充滿肌肉者身邊感到的壓力,其實就是最終手段壓迫,在其是盟友時或許很有安全感、很可靠,但在其是非盟友(潛在競爭對象)時,就會讓人感到壓迫。
 
有體格、力量、肌肉不等於會行使暴力,但在競爭、衝突的最終局面,有誰能保證暴力不會發生,而這保證又能讓多少人願意完全放心地去相信?
 
體格魁武、鍛鍊肌肉者,可能有些內在很溫柔、反暴力,他們或許會感到很無辜,然而殘酷的是,人類男性天生的體格,很好的說明了這種最終手段壓迫的問題所在,就算感到無辜,也無法否認這種可悲的優勢。
 
父權、父長制是如何被建立起來的?
 
這世界所有的權力建立,都是衝突後的結果,力量、武力是衝突贏家掌握權力的關鍵,古老的父長們是如何掌握權力的?
 
很明確的就是體格力量優勢的暴力,包含最終手段壓迫、威脅、恐嚇、肢體暴力,用這些體格優勢帶來的暴力手段成為贏家進而掌握了權力。
 
在近代,反父權,只讓人意識到該去反對那些讓成年男性能霸佔既得利益的體制結構,再如何熟讀女性主義,反父權的男性,他會知道自己的體格造成的最終手段壓迫,讓女性感到壓力了嗎?
 
再更進一步的去談,並不是每個男性都很魁武,所以有特地練體格及肌肉的人,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讓其他弱小者感到最終手段壓迫了嗎?
 
我知道這一定讓很多溫柔、反暴力的鍛鍊體格者滿頭問號,所以要因為弱小者而反對鍛鍊體格?沒有,事實上是,反對也沒用。
 
目前我能想到的唯一的改善方式是用武器武裝弱小者,讓雙方武力盡力別差太多,也就是我們國家缺乏的槍枝合法化,讓弱小的人不必害怕強勢者,不用在最終手段壓迫下退讓、屈就,讓善良人民不用畏懼黑道找上門。
 
雖然很多文章也顯示了,槍枝合法化不一定能夠幫助弱小者,反而可能導致弱小者更容易被殺,而且就算真的練習過槍枝使用,正當防衛的法律判決是很難界定的,被打能夠開槍嗎?被肢體霸凌能夠開槍嗎?一定要有生命危險才能開槍嗎?
 
很多文章也寫說,體制才是弱小者被侵害的原因,賦予弱小者槍枝,只是承認了體制的失敗及無法改善,及讓弱小者開槍後坐牢。
 
然而我們要如何期待被得勝者制定的體制,能夠讓弱小者不被侵害?我們要如何避免最終手段壓迫導致弱小者退讓?這是否表示失敗的體制難以改善?
 
在這問題無法被解決之前,體格是一種優勢,那麼我厭惡自己擁有這種優勢,我厭惡任何暴力,包含因為體格及暴力而產生的最終手段壓迫,我厭惡壓迫到其他人的自己,也厭惡被其他人壓迫,這是我厭惡陽剛、肌肉的主因。
 
我厭惡自己擁有男性的體格,這也算是某種程度的厭男,以下來分析所謂厭男、厭女的細節,目前分析還未很全面,僅供參考。
 
厭男
自身法定性別男,厭男。
1. 受社會規訓、性別框架壓迫(男該像男)的不滿,導致厭惡自己身為男性,也厭惡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男性或從社會規訓、性別框架中得到好處的男性。
2.受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導致厭惡所有陽剛、體格強壯。
3.不被選擇的不滿,導致厭惡男性的不柔美、醜。
4.被同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所以厭惡同性。
 
自身非法定性別男,厭男。
1.受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男性壓迫(男性佔盡好處)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男性。
2.受男性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男性。
3.單純覺得男性外貌不美。
4.被男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
 
厭女
自身法定性別女,厭女。
1.受社會規訓、性別框架壓迫(女該像女)的不滿,導致厭惡自己身為女性,也厭惡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女性,或從社會規訓、性別框架中得到好處的女性。
2.受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導致厭惡自身的體格弱小,厭惡因弱小導致害怕被侵害。
3.天生較痛苦及不自由的不滿,厭惡月經帶來的痛苦及不自由。
4.被同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所以厭惡同性。
 
自身非法定性別女,厭女。
1.受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得益女性壓迫(女性取得了他得不到的好處)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女性。
2.崇尚陽剛者,覺得女性的柔美、體格弱小,不美好。
3.被女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
 
厭男是我成為跨性別、泛性戀的主因,這個世界從未從暴力中脫離,也未能解決最終手段壓迫,如果你覺得很無辜,你確實很無辜,但殘酷的是,你就算再無辜,問題依舊存在。
 
就如同我再怎麼努力解釋受社會規訓、性別壓迫的男性,不應該全用父權解釋,導致無辜的受害男性檢討自己,然而再無辜,我也無法否認,社會規訓、性別壓迫的大部分成因來自父權。
 
我想肢體暴力只是最終手段,使用武器傷害對方也是最終手段,然而我聚焦的其實是最終手段尚未發生前的壓迫。
其實我主要談的是”最終手段壓迫”,也就是弱勢者害怕導致的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
 
一旦在被體格力量優勢者的壓迫中,有意識到、無意識到的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其實就是我這篇文章主要在談的”最終手段壓迫”,在爭奪權力的各式衝突中,不一定要到最終展現肢體暴力,只要在那之前讓對方退讓,也一樣掌握了權力。
 
掌握高科技武力或是核武的國家,不一定需要出兵攻擊,就能讓其他國家屈服。
 
鋼製小手電筒、長柄雨傘、鑰匙、原子筆、美工刀之類的東西是無法讓弱勢者感到很安心的,因為這些東西很依靠弱勢者的技術,如果這些東西在最終的肢體暴力中無法讓強勢者停下行為,那麼可能反而使自己陷入更大的危險中。
 
然後我談的其實不是隨機性侵,而是在爭奪權力的衝突時產生的最終手段壓迫、威脅、恐嚇肢體暴力,因此主要關鍵是在於,衝突時如何讓弱勢者感到安心?不會畏懼的選擇退讓。
 
關鍵在於如何有效的讓強勢者停下肢體暴力行為,電擊器、小手槍,或是未來科技開發出結合麻痺藥的手槍,不一定要是很有殺傷力的槍,而是能有效停下強勢者行為的武器。
 
經濟層面的問題,或許”有效停下強勢者行為的武器”可以由國家發配給弱勢者。
 
然後為何使用武器的武力會比較差,就如同我問的[被打能夠開槍嗎?被肢體霸凌能夠開槍嗎?一定要有生命危險才能開槍嗎?],其實我覺得是量刑的問題,致他人受傷的程度不同,判刑的程度不同。
 
我覺得這是有問題的,因為用肢體打傷人,受傷程度較低,因此判得比較輕的話,體格力量的優勢者會擁有威脅、恐嚇、壓迫手段上的優勢,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價(判刑較輕)去教訓他人。
 
體格力量弱勢者想要同樣的去威脅、恐嚇、壓迫其他人,手段上只能使用武器,體格力量越弱勢就越需要更強的武器,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判刑較重)去教訓他人。
 
這也導致了體格力量弱勢者沒有制衡威脅、恐嚇、壓迫的本錢,連現行法律都沒能弭補這點。
所以我想,法律也需要改革。

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藥物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可能導致惡性循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fl_ocBUA

演化把哺乳類的生存賭注押在社會需求上。
把哺乳類的腦演化成失去社會連結就感到痛苦,產生社會連結就感到快樂。
依附與分離是建立在生理痛苦的神經系統上。
 
人類失去社會連結(分離、排斥、霸凌、孤獨)時產生的社會痛苦,和受傷產生的生理痛苦,腦部活化的區域一樣,出現像是藥物戒斷般的痛苦,且社會痛苦同樣能用抑制生理痛苦的藥物改善,例如嗎啡。
 
產生社會連結(依賴、合作、利他(增進共同利益、社會福祉)、交集),與他人建立關係,會讓大腦的獎賞網絡活化,分泌天然會成癮的化學物質,讓人感到快樂。
 
由以上這些影片內容,我自行分析,既然吃止痛藥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這是否表示長期吃藥的人,也會比較不再渴求與他人建立社會連結,變得比較不需要也不想跟他人產生關係,也不再需要及想去利他。
 
止痛藥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不等於會讓吃藥者的社會痛苦降低到比平常人低,但是既然腦內結構是相近的,那麼當平常人遇到分離、排斥、霸凌、孤獨時所感到的痛苦就會不被抑制的感受到,而吃藥者感受到的則是被抑制的痛苦。
 
也就是說,照道理來說,越是感到社會痛苦的人,越會想要做些增進社會福祉的行為,同時也很想跟他人建立關係,但若是服用藥物去降低社會痛苦,那麼就可能不會覺得該去增進社會福祉,也不會想跟人建立關係,因此就算別人想跟他建立關係,或提議一同去增進社會福祉,也可能會被拒絕。
 
更細微的是,就算還有些想跟別人建立關係,也可能會不夠在意對方(因為感受不到失去連結的痛苦,所以難以在當下同理對方的不滿、失望),導致互動上讓對方感到不滿及失望,因此無法維持關係,這又會讓他對自己更沒信心。
 
這讓我覺得,這是否可能導致一種惡性循環,讓人依賴上藥物,在藥效存在時不夠在意他人,導致關係破裂,但在藥效退了時又感到孤單的強烈痛苦,在一次次循環中對自己可以建立關係失去自信,為了不要因過於痛苦而做出違反病態社會的不正常行為,所以只好吃藥維持正常,而且為了維持藥效,越吃越多。
 
如果人類感受到社會痛苦是很正常的,那麼感受到社會痛苦後的各種行為反應也該是正常的,然而現代資本主義的工作式奴役社會,不允許任何的非快樂的反應,每個人都要看起來很正向很快樂,也剝奪了人類交朋友建立社會連結的時間,這導致痛苦的各種行為反應無法被正常釋放,建立社會連結的時間及機會大量被剝奪,使得人們不得不依賴藥物來讓壓抑自己的痛苦,讓自己能正常工作。
 
病態的是這個資本主義社會,而不是正常的因孤獨而感到痛苦,進而被逼得只能吃藥的人。


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玫瑰的性別>讀書心得。

感謝好友推薦,這本書很好的傳達了,男孩和女孩不是天生的,我們是中性角色來到世界上,是社會培養了我們現在的角色,不該要用生理性別決定人生,不該讓生來中性的小孩因被限制及規範而感到痛苦,每個人都能決定自己的社會性別,社會性別不只有男女,男女也不只是那些刻板印象。
 
玫瑰被當成女生養大,在故事中一直都是日常女裝的社會性別女生,故事中段有著各種有關性別的掙扎、痛苦、探討,但在故事後段勇於面對一切後,他不再在意他人認出他生理性別是男生,甚至也不再扮演社會性別女生的刻板印象外貌,他蓄著鬍子,不特意化妝,穿著女裝,他做他自己,不是扮演社會性別中的男或女。
 
書中沒有明確指出他自己的社會性別認同是什麼,他只說他想做自己,不論他認為自己是打破外貌框架的社會性別女生,還是認為自己是無性別、中性、非二元等非男非女的社會性別,或是根本不想認為自己是什麼,這些我們都無法確認,也無法確認他想被稱呼為”她”還是”他”還是都可以,雖然我不知道這些,但是他的故事,傳達了勇於對抗男該像男女該像女的思想,不論是生理性別該像社會性別,或是社會性別該像社會性別,他都勇於對抗,讓我在思想上很有收穫。
 
前段故事他希望能好好當個女生,是這社會的不夠友善,導致了他需要勇敢面對自己不夠像女生的外貌,裝扮(刮鬍子、化妝等)已無法讓他被認為是女生,於是他乾脆放棄裝扮,走向做自己的道路,故事也傳達了,友善的世界才會帶來快樂,只有更多人覺得非男非女也很好,去尊重他人的自我認同,多元友善的世界才會到來。
 
雖然我不是被當女生養大的,但我也曾經想當女生,直到發現自己天生的條件根本只能做到非男非女(不強求整形整骨架的狀況下),於是和玫瑰一樣,我也做自己就好,我喜歡偽娘,所以就當偽娘就好,我沒有玫瑰那麼勇敢可以日常都女裝(畢竟他是大貴族),日常是個長髮馬尾男樣,我被稱呼你/妳、他/她都可以,很符合非二元的自己。



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伴侶情感關係的種類。

以下定義為我個人狹義分析的定義,非廣義實際使用,在實際使用上,由於每個人有各自詞彙上的理解,所以較為混亂,而我希望我的分析,能讓多元情感關係的細節,更能被描述及探討,若有問題之處,請多指教。
 
性與愛是有可以分離的可能性的,所以我分析出了多元情感的三個層面,每種層面各選一個選項的話,就會有36種可能的關係。

關係相處時人數:
一對一、多人間可接受、多人間都相愛。

如何容許新加入者:
排他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情感關係、開放式情感關係。

如何對待性愛:
排他式性關係、條件式性關係、開放性關係、沒有性關係。
 
多元之愛(多人間都相愛、三種情感關係擇一、四種性關係擇一)
對我而言,我定義的多元之愛,其實是比較狹義的,是多人間相互愛著才是多元之愛。
多人在一起,多人之間都是相互愛著的,沒有誰不愛著誰,不會是大家愛著一個特定的人,而是大家相互愛著。

通常多元之愛,會選擇多人間都相愛+條件式情感關係比較多。
多人之間相互相愛,伴侶之間喜歡上的人的條件是近似的,性向是一致的,才能一起喜歡上新的人。
條件通常是新的人必須符合伴侶之間喜歡的性向,且自身性向也跟伴侶之間一致,能被關係中的大家都喜歡上,也能再一起去喜歡下一個新的人,這樣的狀況通常比較容易出現在同性戀、雙性戀、泛性戀族群中。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多人間可接受、三種情感關係擇一、四種性關係擇一)
多人在一起,不強求多人之間都要相互愛著,通常是都愛著特定一個人(或多夫多妻更加複雜),其餘人之間不一定會相互愛著。
 
條件式輪流關係 (一對一、條件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限定彼此找對象時必須遵守的條件,排除掉不能滿足條件的人,讓彼此可以另外去找其他滿足條件的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談成輪流陪伴相處的時間。
 
開放式輪流關係(一對一、開放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沒有條件,不排他,彼此自由找其他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談成輪流陪伴相處的時間。
 
不想多人在一起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等於輪流占用特定一人的時間,所以也算是輪流式關係(看是有條件或開放),雖然關係上好像是多人,但實際上是一對一,不算多人。
 
開放式關係(一對一、開放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沒有條件,不排他,彼此自由找其他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完全的自由。
 
一對一排他關係(一對一、排他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相互間只愛對方,無法接受任何情感上的第三者,佔有慾高。
情侶找情侶同房,其實就是一對一+排他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性關係。
 
總共有36種,以上列的只是比較常見的歸類用詞彙,無法用來直接指出36種的哪一種,所以僅供理解及參考。
這些確實是些排列組合而已www 依劃分層面的方式不同,還可以更細緻的去劃分,然而目前大致這樣應該就足夠探討了。
我自己追求的是多人間都相愛、條件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性關係。

2019年11月10日 星期日

再次思考偽娘的定義。

偽娘這個詞彙的使用其實很廣,所以需要更有包容性的定義,因此我重新思考了一個較好的定義,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不包含厭惡此詞彙者,且別拿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別人。
 
生理女性扮演偽娘,讓人無法辨認其生理性別,那麼能算是偽娘嗎?
很多網路上的圖片,刻意拍的讓人分不出生理性別,不論是帶著男性要素的可愛、美麗、美豔、中性美,這其實就是偽娘的形象,那麼無論照片中的人的生理性別是什麼,其實都會被覺得是偽娘,無需去探究,也不會是在探究後才覺得是偽娘,看到的當下就會覺得是偽娘了,只要不是拿偽娘這個詞來任意稱呼他人,生理女性想當偽娘也可以當偽娘,而不是被排除在外,永遠無法當偽娘。
 
美少年、美男子、豔漢,有著中性的美是否也能算偽娘?
雖然目前較多數的偽娘形象是以可愛、美麗為主,但是也還有另一種帶著帥氣的中性美男子形象,若扮起女裝,也一樣能讓人分不出性別,或甚至穿男裝也分不出性別,這其實也可以符合偽娘的定義。
 
性轉(男轉女)小說中的主角能算是偽娘嗎?
如果主角性轉後就直接連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都變成女生,那麼其實反而不是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想看的,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大多都期待看到主角內在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還是男生,的去體驗當女生的日常生活,在這樣的狀況下,儘管生理性別已經變成女生,卻還保留著男性要素,這樣的心境,其實才是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想閱讀到的,而主角若是隨著劇情漸漸認同自己是女生,那麼故事反而會走向完結,無法再勾起讀者興趣,由此可見,讀者想要看到的是有著男性要素(自我認同、性別氣質(行為、動作、談吐、思想、氣質等))的女性性別氣質(外貌、裝扮等)展現,這其實也可以符合偽娘的定義。
 
原先我定義是有著男性生殖器官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才能算偽娘,然而如果偽娘是種社會性別,那麼需要綑綁生理器官嗎?如果有著其他男性要素(外貌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想當偽娘,是否也能算是偽娘?
我認為可以,雖然這可能是較嶄新的想法,目前大家可能還是覺得要有男性生殖器官,但是使用上,其實在不知道對象的生理性別時,只要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想當偽娘,一樣能被稱作偽娘,因此這個新的定義,其實也很合理及合乎使用,且較有包容性。
 
我很清楚我說完這些,一定又會有不想要被稱偽娘的"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跑出來罵我,覺得我會害她被稱偽娘,因此看我不順眼,不過我還是強調,這定義不包含厭惡此詞彙者,且別拿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別人。
然後並不是每個人都很厭惡偽娘這個詞,偽娘這個詞一點也不負面或較差,而我都已經推廣大家別用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他人了,也請別出來阻止其他"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自稱偽娘。

2019年11月7日 星期四

論父權不應拿來解釋男性受壓迫,以及壓迫男性的平庸之惡。

在過去,女性是完全沒有自主決定權,也就是說凡事都是男性決定的,這導致了一種成年男性能霸佔既得利益的體制結構,所以被稱作父權,用來解釋這套體制結構帶來的壓迫,同時也用來譴責男性,來幫助女性主義爭取女性權益。
 
如今,這套體制結構還在,但女性可能已經不完全沒有自主決定權,當女性也順應著這套體制結構去壓迫他人,尤其是順應著父權思想壓迫男性時(規訓是男生要勇敢,負責,堅強,陽剛,能賺錢養家,不能哭,可犧牲,可打罵,可吃苦,該當兵等,歧視是男生髒,臭,噁心,變態,只用下體思考,粗心,粗魯,暴力,冷血,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活著,以及做不到規訓的沒擔當,娘砲,魯蛇,廢物等。),我們會覺得那一樣是受迫於父權,那些父權思想都是男性自己決定的,女性根本無法選擇,是被迫的。
 
但這裡需要分析的是,是現代男性去逼她要壓迫男性才行,她不做會無法生存,還是不做只是會得不到父權紅利,還是這是思想上的洗腦,在現代,一個女生不順應父權思想去壓迫男性,會無法生存嗎?好像不會,會得不到父權紅利嗎?有可能,但這種狀況在現代應該不多,所以是思想上的洗腦嗎?應該是。
 
也就是說,在現代,這是人的無知,平庸之惡,導致的壓迫,而不是現代男性逼迫女性該這麼做,這樣的去壓迫男性,已經不再是現代男性的錯了,或許這些壓迫男性的思想來自於父權,甚至更遠古時期,原始人男性陽剛更易於生存及受到選擇,一路被人類選擇至今,成為一種社會規訓、性別框架。
 
父權用來解釋女性受壓迫,直到現代都依舊合理,因為女性確實還未取得性別平等,男性確實還是得利,所以確實是現代男性的錯,壓迫女性的規則,確實是男性選擇及制定出來的。
 
父權用來解釋男性受壓迫,過去那些女性完全沒有自主決定權的時刻或許合理,但現代已經是平庸之惡了,這些壓迫著男性的規則是男性制定的嗎?很可能不是,很可能是在遠古時期就被男女共同選擇出來了,而假設就算是男性單方選擇及制定的,那也不是現代男性的錯了,而父權這個詞,就是拿來譴責男性的過錯,用在女性受壓迫相當合理,用在男性受壓迫,只是讓現代受壓迫的受害男性,感到是自己的錯,是自己活該。
 
解釋男性受壓迫,可以用平庸之惡、社會規訓、性別框架,而不是去強調那是男性的錯的去使用父權這個詞,這些規訓及歧視(規訓是男生要勇敢,負責,堅強,陽剛,能賺錢養家,不能哭,可犧牲,可打罵,可吃苦,該當兵等,歧視是男生髒,臭,噁心,變態,只用下體思考,粗心,粗魯,暴力,冷血,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活著,以及做不到規訓的沒擔當,娘砲,魯蛇,廢物等。),肯定不會是男性單方能夠制定出來的,遠古時代的原始人女性直到今日女性,都被男性壓迫沒錯,甚至很多時刻完全失去自主決定權沒錯,父權存在沒錯,但女性在歷史的某些時刻同樣還保有對男性的細微選擇、評論權,這不表示父權不存在,這只表示男性受壓迫不全然是男性單方能夠制定的。
 
很多大嬸時至今日,都無法忍受男性不像個男性、男性不夠陽剛,在自由的現代,是男性逼她該這麼做嗎?
父權可以很好的解釋女性受壓迫,但拿來解釋男性受壓迫,只是把社會整體對男性的選擇丟給男性自己承擔而已,社會規訓,平庸之惡,不完全是男性的錯。

2019年11月1日 星期五

整理看完超級歪演講後的心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S3x3cy6mIE

超級歪在做的事,是我很希望自己也能做到的,我很喜歡他的很多思想,那些來自各式著作,經由他吸收消化後,再提出的思想。
以下我也整理一下,看完他的演講後,我吸收消化後,再提出的思想。
 
1.勵志書籍中,均強調個人努力、上進就能夠改變不順遂、遇到困境的狀況,讓人在產生心理問題時,覺得自己無法適應社會、無法做的更好,都是自己努力就能夠改變的問題,而若是照書上去做還是無法改變,也會覺得是自己不夠努力,是自己的錯。
 
這樣的書籍在亞洲暢銷,表示我們社會長期忽視、排除各種個人困境的社會因素,也導致各種社會問題不夠被重視,超級歪指出了男女高階職位的人數比例,來凸顯社會因素造成的個人困境。
 
除了超級歪舉的例子,我也可以補充,其實目前資本主義下,是否能夠賺錢是與才能、技能脫鉤的,尤其在台灣,炒房地產、出租房地、標工程、官商勾結、錢滾錢、繼承、詐騙等才是賺錢的方式,有一身能力、技能也一樣天天工作、過勞、低薪,這些不順遂、困境、貧富差距的社會問題,決不是推給個人努力就能夠解決的。
 
2.學習事物,不應該是以事物是否有用為導向,而是問題導向,是以想要解決某個問題為導向,不論學了是否有用,以想要解決某個問題為動力,才不會在發現事物沒用時失去動力。
 
想要解決某個問題,除了好奇心之外,同理心、過往的痛苦經歷、創傷、當下的困境都會是想要解決問題的成因。
 
超級歪說,哲學的起源是創傷,是如何跟自己不同的人共同生活,但我覺得哲學的起源,好奇心、同理心、創傷、困境都能導致人們想要去思考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為了解決問題而去學習事物、吸收知識,因而愛智。
 
3.超級歪談到小孩在學習語言時,小孩其實是會感到無法用現有語彙精準表達自己的需求,因此只會先學”要”或”不要”,因此我覺得,現有詞彙所能傳達的意義是有限的,所以才需要更細的去探討跟定義,才能更精準的表達出自身的需求。
 
4.閱讀量多的人,看到的世界是跟其他人不一樣的,由於腦中經歷、知道過了大量的故事、思想,所以認知世界的方式就會不一樣,讀什麼樣的書,就會變成什麼樣的人。
 
5. 人為什麼需要一到五都工作?
如果僅僅是為了活著,那麼其實不用工作那麼多天。
為了存錢養老?
為了不被其他人看不起?
又或者是大多數的工作都時間很長,被迫得跟著長時間工作?
以上這些都是被迫的,而人類主動的想要工作,是為了完成自己心中想做的事,將自己的精神實體化,如果沒能在工作中做到,表示那工作只是被迫的。
 
然後,金錢、資本的累積,並不是工作的意義,工作是個人為了將自己的精神實體化,而不是為了活得更好,甚至用金錢去奴役、剝削他人。
 
6.人類擁有意識的程度,分為吸收、肯定、反駁、創造思想,而書是意識的實體化。
 
每個人類都有意識,吸收思想、吸收知識肯定都是做得到的,然而超級歪認為,沒有去思考問題進行肯定、反駁,以及生產出新的思想的話,算是有意識嗎?
 
超級歪想要交有意識的朋友,而確實日常中,很難有善於批判性思考,且還能夠自己創造新思想、新解法的人。
 
有意識的活體很稀有,就算擁有批判性思考的人還算多,也很少有人能夠生產出思想,因此超級歪偏向找非活體的有意識的朋友。
 
如果朋友不需要互動,那麼超級歪說的,讀書是在與作者交朋友,就能成立。
 
書是意識的實體化,只要作者有試圖在書中傳達給讀者自己創造的思想,那麼不論是小說、漫畫、動畫、電影、哲學書等,都是有意識的。
 
如果生命不需要是活著的,只需要有意識,那麼書、各種故事、思想的載體,都是生命。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

有著童年受暴的經歷者,通常都會有著能夠被人們支持、認同、需要的願望。

以下是我對電影”小丑”的深入分析,涉及些微據透,請未看小丑者自行抉擇是否要被劇透。
 
 
 
 
有著童年受暴的經歷者,通常都會有著能夠被人們支持、認同、需要的願望。
 
就如同這篇文章(https://pansci.asia/archives/170952)所談的,我在看完小丑這部電影後,我看到的重點其實不是影片中拍出的,小丑被歧視、霸凌的過程,反而沒有拍出的,小丑童年的受虐、受暴經歷,才是我關注的,一個人的童年是否有受虐、受暴,才會導致一個人在精神層面上是否會有著強烈被需要、被認同的需求,影片一開始小丑就已經在服藥,但在還未服藥前他經歷了什麼?
 
我們知道了他小時候受虐、受暴,知道了他服藥後的一些無法自制的行為導致受歧視、霸凌、疏離,那麼在這之間的青年時期,脫離幼年的受虐、受暴後,他是為何開始服藥的?是如何的成為影片中服著多種藥物的中年?
 
當初吃藥時,藥物是在抑制痛苦,還是在抑制已經出現的無法自制行為?
如果是後者,那我們只能很遺憾的感慨他有著相當地獄的童年,導致青年時期就已經有無法自制的行為,但如果是前者,那麼是什麼讓青年的他那麼痛苦?
 
從小丑的願望可以看到,他渴望著被需要、被認同,從小丑的戀愛想像,也能發現到他渴望著被伴侶支持,而受虐、受暴的童年,會比缺乏被愛的童年,更加的渴望被需要、被認同,更加的渴望伴侶、友人的支持,而當這些無法被滿足,就會比有著普通童年的人,更加感到痛苦,因為從小就被言語、肢體暴力式的否定,強烈的感到自己不該存在在這世界上,所以比起長大後能夠安於自己的狀態的常人,從小受暴的人是無法在長大後輕易的滿足於自己的狀態的,他們無時無刻在意著索求著他人的支持、認同、肯定,好讓自己感受到被需要,感受到自己活著是有意義的,而不是小時候那些施暴者所讓自己感受到的那麼不值得存在。
 
跟單純童年缺乏被愛者不一樣,童年受暴者雖然大多童年也缺乏被愛,但童年受暴者多出了強烈被需要、被認同、被肯定的需求,這些不只是被愛就能夠解決的。
 
我也有著童年受暴的經歷,就算家人或許是因為愛我才打我,用打罵當作教育方式,但是我能感受到跟小丑一樣的感受,我能懂小丑在吃藥前的痛苦,我發現自己就算被愛著,也無法完全的滿足,我感受到思想上的孤寂,就如同小丑渴望有人能夠好好聽他在講些什麼,去理解他的想法,去跟他交流想法,去認同他的想法,去支持、肯定他的想法,去需要他的存在,進一步表示的是,渴望被理解、被認同、被肯定,以及最終被需要。
 
有著童年受暴的經歷者,通常都會有著能夠被人們支持、認同、需要的願望,所以小丑想當成名的諧星,而我想當被認同的思想家,甚至賢者,跟普通人不一樣的是,普通人在無法滿足成名的願望時,不會那麼在意到感受到強烈痛苦,也不會為了願望放棄其他工作跟生存的選項,然而對有著童年受暴的經歷者來說,完成願望是人生意義,是活下去的價值,是投入大量時間、就算自己不合適也想達成的,而在這條路上不順遂的痛苦,是能夠另尋道路的常人的很多倍,能成名的人很少,小丑或許就是因此痛苦的開始吃藥,這是我個人的猜測,我能看到小丑被歧視、霸凌之前的痛苦,我能懂童年受暴者在追尋什麼,這部”小丑”讓我感觸很深。
 
希望我的分析,能夠幫助到同樣感觸很深的人,意識到或許,童年受暴是很重要的成因,知道自己為何變成如此痛苦,是自我治療所需的起頭。
 
 
 
其他面相的心得:
1.小丑很明顯的無法在傷害他人的笑話中笑出來,很多笑話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這點我很早以前也有感受到,也和我的新家人聊過這點,而且發現就算自嘲,使用的詞彙背後的刻板印象,也可能是某種歧視跟傷害,所以我一直以來都很難用開玩笑、笑話來讓人輕鬆,因此導致自己顯得很理性,不會去使用笑話,也很難隨意笑出來,就算不小心笑了,也會去反思這真的好笑嗎。
 
2.就算有著英雄存在,能夠阻止亞瑟被暴力對待,哀傷的是,如果英雄只能解決犯罪,霸凌,暴力,那麼亞瑟一樣會被排斥,歧視,孤單,沒人在意,沒人認同,沒人傾聽,亞瑟一樣會走上吃藥,而且就算沒有因為暴力而成為小丑傷人,一樣活在無法自制的笑(我認為是吃藥導致無法自制的笑,藥可能會損傷腦部。)與痛苦之中,這些不是英雄能夠解決的,而是要出現認同他,傾聽他,理解他,支持他,愛他的人。
 
英雄能夠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是我比較不懂的地方,這世界黑暗的不會只有暴力、犯罪、霸凌,像是家暴、非肢體的言語、精神暴力、小孩被當實現自己慾望的工具般培養、高度貧富不均、勞動剝削、找不到工作挨餓、高工時過勞、公地悲劇、空汙廢水汙然、生產過量、浪費食物(剩食被丟棄問題)、垃圾過量、過度捕撈開墾、農藥除草劑等,讓人生活環境更糟更痛苦的黑暗實在太多,所以若是英雄只是不殺人的去防止暴力、犯罪、霸凌,那麼這樣的希望、信仰,真的用處不大,只是讓亞瑟可能不會因為暴力而變小丑,但亞瑟一樣會痛苦到去吃藥,一樣會被排斥、疏離,如果最後連工作都沒了也找不到了,因為有英雄所以沒有暴力事件,那麼亞瑟或許會選擇不傷人的自殺。QQ
 
就算亞瑟的劇情中有個防止暴力的英雄存在,亞瑟一樣可能走向自殺,我會比較傾向於認為,那種英雄帶來的希望、信仰,不會比社會制度改革、資本主義改革重要,而參與在這些改革中的每位貢獻者,都是我心中覺得真正的英雄。 防止暴力只是在收拾殘局,改革才是在解決成因。

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分析沒安全感的狀態,尋找改善的方法,對強烈缺乏被愛的人來說,是減輕自己的焦慮及不安的方式。

文章中提到,只要別覺得自己是缺乏安全感的人,持續給自己自信心,就能感到有安全感,然而這其實只能在多元之愛或開放式關係中部分成立,實際上在各種關係中缺乏安全感的人,有著更多是擁有自信心也無法解決的問題。
 
缺乏安全感,最根本的原因是害怕伴侶離開自己,然而就算不會離開,獨佔慾也會導致人害怕伴侶在關係中出軌,在情感或性上選擇了其他人,而就算消除了獨佔慾,也還會害怕伴侶不再那麼愛自己,這是三種不同的狀態,而增加自己的自信心,只能解決其中的幾項問題,以下我們來試圖分析看看,為什麼會感到不安。
 
一、 害怕伴侶離開自己。

1.自己孤單寂寞覺得冷,且嚮往有伴侶可以陪伴在自己身邊愛著自己。

2.目前伴侶愛著自己的部分,並不是對方生活中必須的。

3.目前伴侶愛著自己的部分,是可以被輕易取代的。覺得可能有其他更好的人,導致伴侶選擇跟其他更好的人在一起。

4.感受到伴侶並不是非跟自己在一起不可。覺得伴侶更在意的是自身欲求能否滿足,而不是非要跟某個人在一起。

5.感受到自己無法給予伴侶所需要的全部欲求,而在一對一的戀情中,欲求無法滿足的後果可能就是分手。

6.覺得自己不符合對方喜歡對象的條件,對方喜歡的只是自己裝出來的假象,或是對方自己腦補的形象,自己也難以改變自己更符合對方喜歡對象的條件,因此長期相處後可能會讓相互不滿、失望、痛苦,導致吵架、不合、分居。
 
二、 有著獨佔慾。

1.嚮往著一對一的戀情。

2.無法接受伴侶跟其他人有所接觸或發生關係。

3.難以信任伴侶的忠誠。伴侶日常中會對自己說謊被自己抓到,因此難以信任伴侶說的話。或是已經有出軌的紀錄。

4.無法滿足對方的性欲求,害怕對方找其他人滿足。

5.無法滿足對方的被愛、熱戀、浪漫、新鮮感、背德感等欲求,害怕對方找其他人滿足。
 
三、 消除了獨佔慾,建立多元之愛或開放式關係,還是有可能會害怕伴侶不再那麼愛自己。而這就比較是文章中敘述的,提升自己自信,相互間坦白溝通能解決的不安。

1.相較起其他伴侶,自己感覺自己比較不重要。

2.覺得伴侶比較愛其他伴侶。
 
想要成為不那麼不安、有安全感的人,會遇到的問題是,如果減輕了自己對伴侶的需求,其實就是相互都不那麼需要對方,這樣對於很需要被愛的人,反而是會感到孤單寂寞覺得冷的,因此,經營多元之愛或開放式關係,或許會是一個解決的方式。
 
一、 減輕自己對單一伴侶的需求,用其他方式分擔處理孤單寂寞覺得冷的問題。

1.不強求一定要有一個完全愛著自己,只需要著自己的人,能夠了解到這樣會讓雙方壓力都很大,人不可能沒缺點及不擅長或不想做之事,不可能完全相互愛著,各自的欲求也很多元,不可能雙方都能滿足對方的欲求,那樣雙方都必須強迫自己改變人格、行為,不一定是自己所希望的。

2.不強求自己能完全符合對方喜歡的對象,不需要去裝得很符合對方喜歡對象的條件,不需要隱藏自己的缺點跟黑歷史,不需要讓對方對自己有腦補的美好想像,只要有被愛著的部分就好,伴侶沒那麼愛自己也沒關係。

3.自己一個人住也很好,不一定非得同居。或是跟合適的好朋友、新家人同居,不一定要跟伴侶同居。就算想同居也可住附近或分房,保留個人的獨處私人空間。

4.不嚮往著一對一的愛情。

5.消除獨佔慾,不需要伴侶忠誠,接受伴侶跟其他人有所接觸或發生關係。或接受伴侶與其他伴侶有所接觸及發生關係。

6.試圖經營多元之愛,讓其他伴侶去給予對方,自己無法給予的。

7.不強求自己的慾求必須被單一伴侶給滿足。

8.不強求自己能去滿足對方所有欲求。
 
二、 增加自己對伴侶而言的重要程度。

1.共有財產、婚姻等方式去綑綁。這方式的問題是在對方不那麼愛自己之後,這些可能只是更麻煩跟痛苦的阻礙。

2.給予對方所需要的事物,增加自己的重要程度。這方式的問題是,如果是使用錢、物品等實際有價事物,不免會讓人感到對方是因為自己的錢財才跟自己在一起。

3.在尋找伴侶時就特意尋找其主要欲求較為特殊且稀缺的對象,而若自己能符合對方的的主要欲求,那麼能夠同樣符合的人就很稀有,自己對伴侶而言就比較重要。
 
由上述分析,可以發現,越是強烈需求被愛的人,越難減輕自己對伴侶的需求,也就越難有自信去不在意,伴侶是否可能因各種上述原因漸漸不再愛自己,所以除了給自己自信心之外,要解決缺乏安全感,又不會覺得相互都不那麼需要對方,那麼就是需要說服自己,不需要執著於特定一個人的完全需要自己,別去追求完全相愛且只能需要對方的排他一對一關係,把自己的孤單寂寞覺得冷分擔給其他關係的人去滿足,不論是好朋友、新家人、多元之愛、多元成家、開放式關係,都有機會能夠改善對單一伴侶的強烈焦慮及不安。
 
或許有人會問,強烈需求被愛的人能否就去試圖別強烈需求被愛,多去愛自己之類的,然而我想這比改善不安全感更難,強烈需求被愛大多跟小時候的生長環境有關,從小的缺乏、缺憾、痛苦,是很難根治的。
 
愛自己不等於對伴侶的需求就會減少,不等於欲求就會減少,愛自己也可以同時強烈需求被愛,愛自己表示的只是比較有自信而已,接受自己、愛上自己,都只是讓自己有自信,不等於就能有安全感,只要還是強烈想要被愛,那麼就會很在意伴侶,再有自信也一樣會不安。
 
愛自己、有自信,那麼會很在意伴侶嗎?如果也很在意伴侶,那麼全靠自信硬撐著,也只是剛好跟伴侶間的相互欲求都能滿足罷了,只要有一些相互的不滿,且難以為對方改變,那麼不安自然會出現。這種恰巧幸運,無助於幫助害怕關係中出現不滿導致不安的人,總不可能要人自求多福,燒香拜拜求好運。
 
再者,若是愛自己、有自信,等於沒那麼需要伴侶、在意伴侶,相互不合適,欲求無法相互滿足,大不了分手換一個伴侶,那麼這種建議也無助於很在意伴侶的人,與其建議他們分手,不如建議他們別嚮往一對一排他的關係,一對一會導致相互對對方的欲求過多,不滿的機率大增,不適合想要被愛的人。
 
相互不滿需要強求各自改變嗎?有些小事或許可以改變,但有些關乎人格、思想、行為的相互不滿,是難以改變的,相互間有些欲求是對方給不了的,對一對一信念者來說,結論或許會是,那就是相互間不合適,所以在一對一的狀況下,不合適就是分手,不論是否還有愛著對方的一些地方。
 
然而我在談的是,有必要這樣嗎?既然還有愛著的部分,有必要因為相互給不起對方所有的欲求,就一定要分手?
當然可以認為有必要,而我也只是在找跟我一樣覺得沒必要的人,並提供相關的理論去支持。
 
http://www.poly.tw/article.php?id=246
http://www.poly.tw/article.php?id=248

2019年10月13日 星期日

偽娘、跨女、MTF的自我認同可以同時存在的原因。偽娘能夠滿足於自身的狀態,不等於自認自己是男生。

一、 偽娘一定要是自認自己是男生才是偽娘嗎?
 
[偽娘能夠滿足於自身的狀態,不等於自認自己是男生。]
 
很多二次元作品中,被認為是偽娘的角色,其自我認同不一定是生理和社會性別認同上都是男生,很多其實都在生理或社會性別認同上想當女生,所以偽娘這個詞並不是被如此限定。
 
維基百科定義[偽娘通常在生理和心理認同上都仍是男性,如果是跨性別女性、變性人、雙性人等等通常不會稱為偽娘。[來源請求]]
 
然而被"請求來源"的解釋算是大眾日常使用的定義?
如果仔細去觀察普通人使用偽娘的時機,就會發現日常使用中,大多數普通人只是單純認為”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為偽娘,但不會參考維基定義的去確認對方的自我認同是否為男生後才認為對方是偽娘,因此是否是偽娘,跟偽娘自己想不想當男生是無關的。
 
就算自稱是偽娘,或許偽娘只是不想手術、或是沒有生殖器官不安、或是覺得不用強求等,偽娘不介意自稱偽娘,能夠自我認同於自己合適的狀態,符合”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也想被好好的對待,而不是一定要自我認同自己是男生才能自稱偽娘。
 
另外,維基百科的定義不只是被"請求來源",也使用了 "通常"這個模稜兩可,不想得罪人的用詞,"通常"就表示不是”絕對”,所以偽娘也有可能在生理和心理認同上都不是男性,跨性別女性、變性人、雙性人也可能自稱偽娘,上述中可以看出偽娘的定義空間本來就還很廣,擅自將偽娘定義成"自我認同為男生的女裝者",是在窄化整個偽娘族群,也於實際民眾使用不符。
 
 
二、自我認同為女生的程度到哪才算是跨女或MTF?
[不覺得自己算是真的女生,或是不覺得需要完全成為真的女生時,就不算是跨女或MTF了嗎?]
 
[自我認同為女生才是跨女或MTF,然而自我認同是”女生”的”程度”到哪才有資格算是跨女或MTF?]
 
誰才是跨女(Transwoman)?
只有社會性別認同是女生,但生理性別認同不是女生的人算是嗎?
只有生理性別認同是女生,但社會性別認同不是女生的人算是嗎?
生理跟社會認同都是女生的人算是嗎?
MTF是否都是跨女?
跨女是否都是MTF?
被排除的人又該叫做什麼?
 
誰才是MTF(Male-to-female)?
生理性別認同是女生,但不想做手術的人算是嗎?
生理性別認同是女生,想做完全性別重置手術,但還沒做的人算是嗎?
生理性別外貌認同是女生,性器官認同是男生,只想做切除睪丸的人算是嗎?
生理性別外貌認同是女生,性器官認同是男生,只想隆乳的人算是嗎?
生理性別外貌認同是女生,性器官認同是男生,只想美白、除毛等美化身體的人算是嗎?
做完手術的人可自稱MTF嗎?
只有想做醫美,但還沒做的人算是嗎?
Shemale、ladyboy算是嗎?
被排除的人又該叫做什麼?
 
生理性別認同上,如果天生生理條件不好(骨架寬到沒幾件衣服能穿、臉型男性化到化妝也補救不了、身高高到自稱模特兒也很突兀、粗毛多到刮了也一堆黑點、聲音低到練女聲也學不來等一堆問題),也不想醫美及手術(可能窮困沒那麼多錢、或不想傷身體、或就算醫美也難以自我滿意、醫美不是萬能的,而且有些很傷身體或有可能有各式後遺症),不想強求自己去醫美及手術,自覺自己身體不夠算是女生,因此不介意自稱偽娘時,就不算是跨女或MTF了嗎?想要去醫美及手術到何種程度才能自稱生理性別認同為女生?
 
社會性別認同上,如果外貌無法PASS,沒有勇氣在日常生活上維持real life experience(實際生活體驗),由於太過憂鬱痛苦,不想再強求一定要做到RLE,自覺沒有在日常生活維持RLE不算是社會性別女生,因此不介意自稱偽娘時,就不算是跨女或MTF了嗎?想要在日常生活中展現性別氣質到何種程度才能自稱社會性別認同為女生?
 
 
三、滿足於自身狀態,同時符合偽娘及跨女的定義,為何要被說是在自辱?
 
[任何辭彙都可以被需要的人用來自我認同,羞辱只會出現在擅自稱呼他人時。]
 
很多人說,不論外貌多醜,只要內心自認女生就算跨女或MTF,然而自認女生的程度到哪,才算是自認女生?有很多人不認為自己該強求自己去更像真的女生,而偽(假的)娘(女生)很符合自己目前的身體狀態,那麼為何一定要覺得這是在自辱?
 
一定要自認自己是真的女生才行嗎?然後強迫人在”自己實際身體狀況”及自認是真的女生時”真的女生的形象”中感到衝突、痛苦、憂鬱,為何不能夠允許人滿足於自身目前不夠女生的狀態?自認自己是偽(假的)娘(女生)到底哪裡自辱了?自認自己不夠女生的人,不想強求成為真的女生的人就不算跨女或MTF了嗎?
 
如果跨女或MTF自我認同為偽(假的)娘(女生)是一種自我羞辱,那麼真的女生是什麼?是做完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嗎?還是有想做性別重置手術的人才是真的女生?沒想做手術的算嗎?沒有生理性別不安(不厭惡自己的性器官)的人算嗎?
 
如果觀念夠友善,”社會性別認同是女生,但生理性別認同不是女生的人”也能是真的女生,哪麼”社會性別認同是女生,但生理性別認同不是女生的人”,一定要自認為自己是真的女生才不是在自我羞辱嗎?
 
如果跨女或MTF一定要是自認為自己是真的女生的人才能算是,不論身體、外貌、打扮長怎樣,那麼請問不認為自己算真的女生的人,就算社會性別認同、生理外貌認同、性器官認同中有是女生的項目,也不能自稱跨女或MTF囉?
 
如果可以,那這樣的人自認為是偽娘(假的女生)有什麼錯嗎?哪裡自我羞辱了?
如果不行,那跨女或MTF的定義要加上自認是真的女生的人才算囉?
明確自己的自我認同是什麼,到底何來羞辱?
 
 
四、被當作偽娘等於被當作男生嗎?
 
[就算偽娘被認為是男生打扮成女生(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也不等於偽娘自我認同為男生。]
 
外人會完全用對待男生的方式對待偽娘嗎?我想是不會的,不論是性別友善者還是性別不友善者,或是性別無表態者、性別不在意者,都不會在得知對方為偽娘的狀況下,用完全對待男生的方式對待偽娘。
 
也就是說,就算日常使用中,普通人認為男生打扮成女生(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為偽娘,也不一定就把偽娘完全當男生對待。
 
外人的不理解讓很多不想被稱為偽娘的跨女或MTF受到錯稱,不等於偽娘這個詞是在指偽娘自我認同是男生,也不等於外人就把偽娘完全當作男生對待。
 
因此,偽娘也可以只是一種狀態,或是一種社會性別,隨意用在他人身上可能會發生錯稱,但做為自我認同,則有助於明確自己合適的狀態,不用去強求手術切掉生殖器官。
 
 
五、反對者反對的根本原因是,自己定義偽娘的定義過於狹隘,害到自己被外人錯稱偽娘時比被錯稱跨女更痛苦(稱呼為女生才是正確),而不是其他人都認為偽娘是"自我認同為男生的女裝者"。
 
[就算自認為偽娘,也只是自認自己是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而不是自我認同為男生的女裝者。]
 
跨女或MTF的寬鬆定義中可能導致有人能夠自稱偽娘,所以害得不想被稱為偽娘的其他人可能被不懂的外人錯稱,最根本的問題是想要被稱呼為女生的她們,覺得偽娘這詞比跨女更不好更差,她們認為偽娘就是自我認同為男生的女裝者,但那是她們自己窄化偽娘的定義,實際上偽娘字面上就只是假的女生,應用上就只是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跟跨性別女性、男跨女,都一樣是會被外人認為不完全是女生的詞彙。
 
想要成為真的女生的跨女或MTF,大多都想被稱呼為女生而不是跨女,那麼既然都不想被稱為跨女了,來管想被稱為偽娘的跨女做什麼?如果是因為外人在其外貌不夠女生或得知其擁有男性生殖器的狀況下錯稱偽娘,那跟被稱為跨女一樣都讓其痛苦不是嗎?
 
她們憤怒的是外人的錯稱,她們因此要來禁止跟反對跨女或MTF自稱偽娘,這樣就能解決問題嗎?被外人稱作跨女或MTF,比被稱做偽娘還好?根本上還是她們認為偽娘這個詞更差不是嗎?
 
反對者就是覺得偽娘是"自我認同為男生的女裝者",所以被稱為偽娘比跨女或MTF更差。
然而當她們自己就這麼認為時,就算其他人根本沒這麼想,其他人只覺得偽娘是男生打扮成女生(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她們也還是覺得偽娘是"自我認同為男生的女裝者",自己定義狹隘害到自己痛苦,其他跨女或MTF必須因此別自稱偽娘?
 
想要成為真的女生的跨女或MTF不想要跨女或MTF中有偽娘,不想要強求成為真的女生的跨女或MTF,或許不介意自稱偽娘,那麼需要把跨女或MTF定義的更嚴謹一點嗎?要排除掉不想要強求成為真的女生的人嗎?
 
我可以坦白說,我就是看不慣有一些"想要成為真的女生的跨女或MTF",在各式出現偽娘的文章下,發表著偽娘一定自我認同為男生,跨女或MTF不該自認偽娘的言論,不論是說那是在自辱,還是側面的用那是二次元才能用的說法,去禁止及反對他人做自我認同,所以我才會跳出來反駁,沒人會想被他人不爽,我是不甘心如此壓迫被散佈,才站出來反駁的,我的情緒是生氣的沒錯,上篇文章打的太激動,還請見諒,對不起。
 
 
六、偽娘是二次元的詞彙所以就不能用在三次元了嗎?
 
二次元中的故事也可以在三次元中出現,反過來亦然,小說中的故事也都跟三次元有關,
虛構的人物也是由三次元的知識才能夠建構出來的,心理層面的描寫也是由三次元的基礎去寫入二次元的,辭彙當然是可以通用的。
 
 
七、偽娘字面上偽(假的)娘(女生)的意涵有那麼重要嗎?
 
其實很有趣的,我在自我認同是偽娘時,其實不會去特意意識到其字面上偽(假的)娘(女生)的意涵,會去很重視這意涵的人,通常是無法接受這個詞的人。
 
我其實不認為性別友善者在使用偽娘這個詞時,有在強調假的女生這個意涵(不友善者才會有明顯強調的感覺),對於自稱偽娘的跨女或MTF來說,偽娘或許只是種狀態上的認同,而對於我個人來說,偽娘可以被單獨為一種社會性別對待,良好的非男也非女的方式。
 
 
八、 誰在硬塞價值觀給其他人?
 
1.禁止及反對跨女或MTF中出現自稱偽娘的人,說那是自辱,因此在很多地方發表偽娘一定自認為男生,跨女或MTF不該自認偽娘的言論,去干涉他人的自我認同。
 
2.支持跨女或MTF中想要自稱偽娘的人就可以自稱,發表偽娘能夠滿足於自身的狀態,不等於自認自己是男生的言論,給予立論去讓大家自由去做自我認同,不強迫妳需要認同我的說法。
 
請問上述誰才比較是在干涉他人?
為什麼一定要追求成為真的女生,才能算是女生,才叫做跨女或MTF?醫美、手術、RLE、追求女生形象到什麼樣的程度才叫真的女生?
 
 
九、或許會被問到,有著男性性器官,且沒有打算完全成為真的女生的人,既然自稱偽娘,就別同時認為自己是跨女或MTF就好了啊?
 
所以跨女或MTF的定義要加上,想成為真的女生的人才算跨女或MTF囉?然後還要去定義真的女生是什麼狀態?或是加個排他條款,只要自稱偽娘,就別自稱跨女或MTF,該這樣嗎?這是那些禁止及反對跨女或MTF中出現自稱偽娘的人希望的嗎?她們有什麼資格去干涉其他人做自我認同?為什麼跨女或MTF一定要是想成為真的女生的人才算?真的女生又是什麼樣的狀態?
 
 
十、偽娘被一些人認為是貶義辭彙,然而詞彙由來不能只看壞的一面,也有好的故事跟使用。
 
有人認為偽娘是在日本語境下,以一種男性視角之凝視,所創立出的假女性,其語意內涵與跨性別有水火不容之餘。
 
會談到男性視角之凝視,我想其指的應該是偽娘的氣質展現,以及被作為非女生的特殊對待,偽娘的氣質展現其實跟刻板印象中的女性氣質展現差不多,關鍵在於被作為非女生的特殊對待,在有些不良好的創作中,偽娘是被不好的對待,我想這是偽娘這個詞被厭惡的關鍵,然而不能忽視的是,也有良好的創作,是以偽娘為主體,給予良好的對待,而我嚮往的社會是良好的對待偽娘,喜歡那種非二元性別的角色,才會社會性別自我認同為偽娘。
 
刻板印象中的女性氣質展現該被尊崇嗎?這問題其實很妙,因為想成為社會性別女生的人,幾乎都在這麼做,所以不只是偽娘,只要自我認同是社會性別女生的部分跨女或MTF,也都是在做一樣的事,一樣被男性視角凝視,而如果不這麼做,那麼其實就是打破社會性別框架,做著非二元社會性別的行為。
 
作為偽娘獨立於男女之外的被對待,其非二元的性別其實相當符合跨性別,一點也不水火不容。
 
偽娘的社會性別認同、生理外貌認同、性器官認同中哪些項目是女生,能否因此也是跨女或MTF,是該被釐清及探討的,只是一昧的禁止跟反對並不會解決問題,所以我提供以上立論,供需要的人參考。
 
[偽(假的)娘(女生)也是有部分想成為女生,若因此而被排除在外,那麼真的女生是什麼?]

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

分析喜歡撒嬌跟依偎著對方的受與受、P與P在關愛上的相互不滿足該如何解決。


 
當渴望被關愛,喜歡撒嬌跟依偎著對方的人,像是受與受或是P與P在一起,優點是能夠懂對方在想什麼,抱起來比較有心有靈犀的感覺,也能知道對方想要被摸頭還是讚美,完全的知道對方的各式撒嬌、依偎、活潑、可愛的行為是希望得到什麼樣的關愛。
 
然而相互撒嬌跟依偎是很難獲得滿足的,因為沒有一方會主動去給予對方帶領、關愛、保護、接觸、照顧、讚美、浪漫等行為,雙方都希望對方能夠做出上述攻方(或稱為給予方)的行為,在沒有事先談好的狀況下,就會雙方都沒做出足夠的給予方的行為,導致要嘛其中一方被迫無法撒嬌、依偎的成為給予方,要嘛就是雙方都得不到足夠的滿足,導致相互失望及不滿。
 
被迫長期成為給予方的人,久了也會疲累,沒有心力再一直關愛,甚至感到不公平,就只有自己無法好好撒嬌跟依偎(因為對方不成為給予方,不做給予方的行為),因而就算知道對方希望得到什麼關愛,也無法再積極的給予,有時就直接忽略掉了,這同樣導致相互失望及不滿,漸漸的疏離、吵架,最後分手。
 
上述的問題讓很多人認為攻受在一起才會幸福,然而真的只能如此嗎?受受、PP要怎麼相互滿足對方所需要的關愛?
 
首先我們來分析受方會希望給予方有哪些細微的關愛行為。(有些或許很刻板印象,但我無意於加深刻板印象,我只是在分析我看到的狀況並寫出來,若是大家能突破刻板印象,我也很支持。)
這裡所指的關愛是在相當細微的互動中去滿足的,例如說給予方”主動”的做以下行為:

1.帶領(主動牽著受方逛街、問受方想去哪、規劃行程、找話題、找交集、找能一起做的事、一起完成的目標)

2.關心(主動詢問受方的生活、傳訊息關心受方)

3.保護(主動在意受方的安全、都先在走前面,遇到問題時也都先挺身幫受方擋下)

4.照顧(主動設想受方缺乏什麼,注意著受方生活上的細節,事先幫受方做些貼心的舉動)

5.接觸(主動牽手、擁抱受方,能看出受方希望什麼樣的接觸,像是摸頭、親親,或摟抱逛街放閃之類的)

6.鼓勵(主動鼓勵受方缺乏自信的地方,幫助受方追尋自己想做到的事)

7.讚美(主動說受方很可愛、漂亮,受方做到些什麼時給予稱讚、獎勵)

8.浪漫行為(主動做些社會刻板印象的浪漫行為,像是拍照放閃、送禮、慶祝各種日子、摟抱逛街等)

9.氣質展現(主動在肢體、語句、語氣、心靈上都讓人感到成熟、沉穩、冷靜、溫柔,讓受方能夠放下在社會中生存的堅強表象,去撒嬌、依偎給予方)

10.性愛的攻方(主動在性愛中承擔攻方,能看出受方希望什麼樣的對待,去滿足受方)
 
以上這些或許還未很全面,但大致上勾勒了受方希望得到的關愛,當受與受、P與P在一起,是不可能相互同時既是受方也是給予方,如果這些關愛被分攤的去相互給予,也會讓人感到關愛的滿足不夠全面。
 
為此我思考出了一個可以嘗試的方法,我自己也還未嘗試過(因為才剛跟同居四年的第一任分手,才會思考為何會分手,思考出受與受在一起面臨的困境,才會有這篇文章),因為還未試過這方法,所以大家當作參考就好。
 
我覺得既然給予方是需要很明確的行為、形象、氣質展現,那麼在沒有考慮要多元之愛(或還未能達成多元之愛)的狀況下,就只能雙方輪流去扮演,但是應該不能是太短期的扮演,可能要以天數為單位,一天至幾天輪流的扮演給予方,整天都成為對方的大姐姐/哥哥之類的,這種扮演對於本來就思想成熟的人來說並不難,而且也可以多練習幾次來熟練。
 
要能夠雙方都做到能扮演給予方,必須雙方都歷練豐富,過去經歷上有當過給予方,才會比較能夠成功扮演以及切換,不然就是要用更長的時間去多多相互輪流練習了,在給予時主動給予關愛,在受時盡情撒嬌跟依偎。其中也可以空出幾天是雙方都是受的朋友時間,一起像朋友般的玩樂,不用去扮演給予跟撒嬌索求。
 
我覺得要能夠做到上述這些,受跟受、P跟P才能較長久的相處在一起,供大家參考,也歡迎討論跟搭訕。XD

2019年9月27日 星期五

為何我不再信任及追求純純的戀愛,分析自由與純愛間的矛盾。


 
在一般普遍的幻想中,純純的戀愛是那種年輕小情侶,雙方都認為對方沒什麼經驗,然後相互密切的獨佔著對方,相互信任,享受著熱戀期所有讓人愉快的要素,這就是幻想中純純的戀愛吸引人之處。
 
純純的戀愛是無法接受任何他人的相互獨佔,就算那些”他人”是過往的經驗,也不會希望對方得知,然而如果擁有那些不純的經驗怎麼辦?甚至是不純的心態怎麼辦?

真心追求純純戀愛的人,為了不讓純愛變質,會選擇隱瞞,而通常隱瞞是會有罪惡感的,我們到底可以接受伴侶作些什麼事到什麼樣的程度呢?。
 
1.性開放思想,可以自由的約砲。
2.破除道德,就算跟已有情侶或已婚的人約砲也沒關係。
3.在關係中肉體出軌也沒關係。
 
不論是在單身時還是在過往關係中能夠約砲,都是屬於較性開放的人,能夠很自然的約砲,不會也不需要因此感到犯錯及負罪感。
 
但是性開放的人,若是內心中還對純純的戀愛有著美好幻想及欲求,那麼就會不滿足於自己的約砲,進而想要找能夠相互獨佔的純純戀愛,去享受獨佔對方、被對方信任、被對方很在乎、被對方關愛、享受熱戀期的感受。
 
於是,很多人會活在隱瞞的罪惡感中,並且有著怕被發現的焦慮,而能夠不會產生罪惡感的人,則是讓自己不去太愛著對方,就能夠減輕罪惡感。
 
4.不會像對方一樣完全愛自己,會讓自己不是那麼愛對方,讓自己比較不會有隱瞞的罪惡感。
 
不夠被愛,是能夠感受到的,純純的戀愛有著期限,除非對方改變思想,去包容跟接納,否則就是分手,自己若也還是追求純純的戀愛,那麼就算對方能夠包容跟接納,也還是會分手。
 
當我開始想追求多元之愛,我就已經註定不會想去擁有純純的戀愛了,因為我已經體會到那種分手的痛苦,理解了自由與純愛之間的矛盾。
 
相較之下,我想追求不純的戀愛,不獨佔對方,任何過往經歷都能仔細地說,肉體出軌、約砲都能夠相互事先談好、相互接受,也不會去在意道德問題,也不用完全的愛著一個人,因此這樣才是多元之愛。

人權矛盾,成人的人權重要,還是小孩的人權重要?


1.對成人來說,身體是自己的,想生就可以生,想墮胎就可以墮胎,想怎麼使用應該是人權之一。
 
2.對小孩來說,沒有小孩是自願被生下來的,多數人不想被生在貧窮的家庭,不想被生在會打罵教育打小孩的家庭,不想被生在未來更加悲慘(大自然被破壞殆盡、自然環境惡劣、資本主義剝削、高度競爭)的世界裡,在還沒有意識前,小孩根本無法判斷自己想不想被生下來,而受精卵受精後,生命就被迫的存在了,墮胎殺死了生命沒錯,但多數生命本身也不會想活在養不起自己的家庭、不愛自己的家庭、打自己的家庭、沒做好準備迎接自己的家庭,那麼這些生命不想被出生的意願,也是人權之一。
 
3.對於宗教團體來說,生命是有著無限可能的,儘管很多小孩不願意生在養不起自己的家庭、不愛自己的家庭、打自己的家庭、沒做好準備迎接自己的家庭,但或許還是有些小孩是樂意且希望自己被生下來,而那些希望被生下來的小孩卻被父母給墮胎殺死了,這也違背了小孩的人權。
 
那麼上述這三種相互排斥的人權,何者較為重要?是成人的人權重要,還是小孩的人權重要?
 
若是小孩的人權比較重要,那麼是不想被生出來的小孩人權重要,還是想被生出來的小孩人權重要?
 
我是不想被生出來的小孩,我認為墮胎、絕育才是在保障小孩的人權,在小孩在肚子裡,在還未有意識前,就別讓未來的悲劇發生。
 
而且宗教團體其實並不平等的對待所有成人,受精卵必須有精子才會受精,那麼去阻止墮胎只規範到了女性的身體,但為何不去規範男性呢?例如說推動男性絕育,將不適合生小孩的男性都絕育,這樣才符合宗教團體的理念不是嗎?

本文章在談的是2019年9月台灣公投提案心跳法案,詳細內容可看:
https://www.facebook.com/yanwu0701/photos/a.1309826692472240/2402657506522481/?type=1&theater

2019年9月22日 星期日

為什麼會有熱戀期? 比起長年伴侶生活,熱戀期愉快之處在哪?


分析關係中讓人愉快的因素。
1.新認識人的新鮮感,感受會隨時間減退。
2.不寂寞,擁有談資的盡情聊天。
3.被理解,相互理解對方,讓人知道有人懂自己。
4.信任,足夠理解對方人格產生的信任,讓人可以放心的相處。
5.不孤單,被肯定、被珍惜的相互認同(思想上、生活習慣上),讓人知道不是只有自己這樣想及這麼做。
6.興奮交流,同好,相互有交集的興趣,能夠一起去討論、研究、分享、實作,讓人知道不是只有自己熱愛這興趣。
7.不覺得冷,被關心、被擁抱,相互愛著對方(能夠產生愛的前提條件每個人都不同),讓人知道有人愛著自己。
8.剛雙方相互確認關係的感動,感受會隨時間減退。
9.獨佔對方的滿足感。
10.不慾求不滿,相互滿足性慾,讓人知道有人想跟自己做。
11.對社會上關係的普遍行為的期望被滿足,情侶間浪漫行為、家人間關愛行為、朋友間互助行為等。
12.擁有關係後公告令大家得知的炫耀感,感受會隨時間減退。
 
1~12項在剛交往的熱戀期中的伴侶都能得到,所以熱戀期會是最愉快的時段,隨著時間流逝,
第1項的新鮮感不再,
第8項的感動也不再,
第12項的炫耀感久了會見怪不怪,
第2項的談資會談完,
第6項不一定能成功維持,
第5項可能因為同居而導致生活習慣上的互不認同(所以熱戀期可以在非同居的伴侶中延續更久一些),
第9項會導致伴侶間不會去談雙方各自社交生活,因為是獨佔,就不會想聽也不會想說(伴侶想聽見什麼,想聊什麼,都會影響談資豐富程度。),
第4項可能會因為生活間為了易於生存或維持形象的小謊言而慢慢地越來越難信任,
第7項可能會因為生活壓力過大而失去關心的餘力,
第10項單一固定性關係久了可能會膩,
第11項很多浪漫行為需要花錢,且一但做過某種浪漫,再重複效果會降低,就會導致新奇的浪漫越來越少。
 
也就是說,關係隨著時間增長,有些項目或許會更加堅固,但也有可能會面臨各式危機及慢慢消失,至少再怎樣都不可能回到熱戀期的12項全有,如果這種熱戀的愉快是讓人難以忘懷的,那後續隨著時間慢慢失去時就會更加的失望及不滿,我想這可以供大家思考。
 
最後剩下的,就會是像老夫老妻般的堅固的第3項,以及或許還在的第4、5、7項,當關係只剩下這些,卻還是欲求著熱戀期的愉快,就會失望、不滿、吵架、分手。

關係間的談資是有限的,需要有所交集創造談資,交集是困難的,別將所有欲求壓在一個人身上。

認識人的方法有很多種,有些人先從網路上的思想認識,有些人先從見面時的外貌及談吐認識,有些人先從上課、工作、生活上的行為認識,有些人先從身體接觸認識。
 
不論是先從何種方式認識的,當雙方都有在追求著更進一步的關係,就會去認識對方,而認識對方,就會消耗著雙方的談資,興趣、專長、經歷、思想等,當這些消耗到一定程度,雙方足夠認識對方,就有可能產生信任,然而當談資耗完,雙方都完全了解對方,要再追求更進一步的關係,就需要能夠相互認同的對方。
 
理解產生信任,但信任並不表示認同,所以要再更密切的關係,就還需要能夠相互認同,在思想上或生活習慣上相互認同,就會更珍惜對方。
 
然而理解、信任、認同都做到了,產生的是像新家人的相互珍惜感,但無法創造新的談資,無法再聊得愉快,關係會像老夫老妻或老朋友般,或許心有靈犀,但能聊得不多了。
 
若要持續產生新的談資,就必須有所交集,也就是說,興趣、專長必須有一致之處,才能像好朋友一樣一起去探索、研究這項興趣、專長,而且興趣要真的是興趣,才會有主動,而不是迎合對方的感覺,這樣才能真的快樂一同去探索。
 
想將以上全部的欲求都在一個人身上實踐嗎? 如果沒有這樣的人存在,那要怎麼辦呢?
我專攻的興趣是很冷僻的,全台可能也沒幾個跟我一樣真心對這有興趣。
我分析出來的各式思想是很稀有的,全台可能也沒幾個能夠跟我相互認同。
因此我就可以很明確的瞭解到,我幾乎不可能找到能夠滿足所有欲求的單一一個人。
 

根本的解決方式是人格、思想、價值觀足夠相似到,能夠透徹的談開缺乏談資的問題,讓沉默不會不安及尷尬,至於交集,有共同有興趣的事物時,就會出現,就算真的都沒有交集,那麼一樣可以用日常問候、關心、抱抱等方式陪伴對方。

2019年9月18日 星期三

獨佔所導致的自卑、配不上,會讓焦慮型依戀者更加痛苦及焦慮。

在情感當中,會感到自卑,覺得自己配不上對方,就是因為想獨佔對方,一段情感會發生,必然雙方都有喜歡對方某些點,但因為自己的缺點與黑歷史對方還未盡數得知,因此而感到焦慮不安,沒安全感,害怕,憂鬱,自卑,配不上等,甚至因而想疏離對方,覺得自己完全沒資格當對方伴侶。
 
以上問題都出在於這是一段想相互獨佔的戀愛,由於是獨佔,才會害怕自己的黑歷史跟缺點曝光後,是否會讓對方因而沒那麼喜歡自己,然後精神出軌愛上更好的別人。
 
這就是獨佔的二元制戀愛需要面臨的考驗,這種因為獨佔導致的深刻的沒安全感,只會讓焦慮型依戀者,更加的痛苦及焦慮,除非足夠幸運,不然這種焦慮也時常會帶給雙方壓力,導致分手。
 
因為如此了解獨佔帶來的痛苦,我才踏入了多元之愛,我不希望我的伴侶感到自卑覺得配不上我,也不希望自己沒安全感的害怕自己做得不夠好,雙方都活在焦慮中,真的會很痛苦。
 
多元之愛不需要那麼在意對方是否只愛自己,只要知道雙方會愛上什麼樣的人,且都能去愛上新伴侶,這樣多人間的愛,才能化解自己對自己缺點及黑歷史的自卑,不需要去顧慮對方會精神出軌,因為他還愛著你的優點,也愛著同樣的他人。

2019年9月11日 星期三

從伴侶到家人,我們在欲求什麼?伴侶是什麼?該怎麼避免注定的分手?

重新檢視,追尋伴侶這件,我未曾去懷疑過的事,儘管我似乎一直都希望有人能夠陪伴自己,有著被愛的需求,但是伴侶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不該找固砲或好朋友或新家人就好,我該如何定義伴侶?如果社會普遍定義跟我不同該怎麼辦?來分析看看吧。
 
社會塑造了情侶、伴侶、婚姻等關係的樣態,讓人覺得好像就該那樣做,就我個人過去對伴侶的期望,是有同居(或住附近)一起生活、相互認同(生活習慣及思想上)、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聊天、相互一起完成什麼、相互有交集、相互關愛、相互固定性關係、相互不給對方經濟壓力、各自經濟獨立(不用被養)的人,我將這麼多期望都限制在了一個人身上,然而若是沒人能夠那麼完美怎麼辦?
 
人都有缺點,不可能相互完全認同,話題會聊完,不可能一直都有交集,固定性關係會膩,不可能一直被限制住,說謊易於生存及維持形象,不可能一直保持相互信任,人都有其自身焦慮跟壓力要處理,不可能一直能去關愛對方,欲求的越完美,就越不可能能維持,於是就分手了。
 
這樣的欲求肯定是出錯了什麼,於是我脫離二元制愛情的洗腦,成為多元之愛者,因為把期望都壓在單一伴侶身上,多數人勢必都會分手,只是何時分手的時間問題而已,我必須拆分這些期望,從不同人身上獲得滿足。
 
然而多元之愛雖然是多人,但一樣是在追求多人的”伴侶”關係,也就是說若是不去重新定義伴侶,沒意識到該去把自身欲求做拆分,那麼一樣會對各伴侶都要求很多,而且既然都拆分了,為何不能把有些友愛或新家人的愛就能達成的欲求,分散給這些關係的人?何必都要壓在伴侶身上?
 
如果將欲求分散給好朋友及新家人,那麼伴侶該剩下什麼,而好朋友跟新家人又能滿足那些欲求? 這些欲求其中有些是我認為必要的,有些則相互綑綁,如果沒有相互理解及信任,就不會能維持固定性關係,如果沒有相互信任、認同、關愛,就不會想同居,如果沒有各自經濟獨立,就會給對方帶來經濟壓力,沒有相互有交集,就不會想相互聊天及一起完成什麼。
 
1. 不論是伴侶、固砲、好朋友、新家人,必要的都是各自經濟獨立、相互不給對方經濟壓力。
這項對我而言是必備的。
 
2. 我會想要有人跟自己同居(或住附近),主要是想要有人可以隨時抱抱,至於聊天跟性慾,就算不同居也可以做到,我性慾不強,也不需要一直有人陪聊,所以同居最大的誘因對我而言,是能隨時抱抱,因此同居的欲求不一定要壓在伴侶身上,好朋友或新家人可以讓我抱抱的話,就能來同居滿足我的這項欲求,而同居綑綁相互認同跟相互關愛,有相互理解跟信任,才能放心同居及相互幫助,有認同對方生活習慣才能適應雙方同居生活,有關愛才會給予抱抱。
同居(或住附近)一起生活、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認同(生活習慣及思想上)、相互關愛。
這項比較屬於新家人的定義。
 
3. 不能過於依賴單一新家人的擁抱,所以需要有相互理解、相互認同、能抱抱的其他對象,因此若是有無法同居,只能偶爾見面的對象,就可以是好朋友或新家人。
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認同(思想上)、相互關愛。
這項比較屬於新家人或好朋友的定義。
 
4. 再來是聊天、一起完成什麼的對象,只要相互有交集,遠距離也可以聊天,而一起完成什麼,有些就需要約時間見面一起去完成,而沒同居在一起的好朋友或新家人也都可以滿足這欲求。
相互有交集、相互聊天、相互一起完成什麼。
這項比較屬於好朋友的定義。
 
5. 性慾,在固定性關係的狀況下,可以由嚴謹的固砲(會去理解及認識對方,產生相互信任)滿足,而這不需要同居就能做到滿足。
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固定性關係。
這項比較屬於嚴謹的固砲的定義。
 
由上述分析可以發現,過去我認為的伴侶,必須把新家人、好朋友、固砲該做的事全做到,這樣的重視單一伴侶,很容易就會把單一伴侶看得太過重要,這樣的伴侶可能跟會跟偶像一樣,重要到會讓人幫其找藉口,以及去美化對方的行為,忽視掉其缺點及BUG,這是難以自我控制的下意識行為,因為自身把單一伴侶看得太過重要導致的。
 
全都要做到的高標準在找不到藉口、無法美化時,也會時常導致相互失望,充滿不滿,最後分手,這不是我希望的伴侶定義。
 
於是社會普遍是如何定義伴侶這個詞的?就我觀察,使用伴侶這個詞時,比較接近情侶或配偶,不一定有結婚,而情侶、配偶至少會擁有第3項跟第5項的關係,其餘的則不一定需要。
由此可知:
 
6. 大家所期望擁有的伴侶、情侶、戀人、配偶,在我觀察的社會普遍定義,最基礎至少要有:
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固定性關係、相互認同(思想上)、相互關愛。
這項比較屬於伴侶、情侶、戀人、配偶的定義
 
結論,我不一定需要依照社會對伴侶的定義來限制住自己,2至5項都能組合成我需要的對象,而別把很多需求強加在一人身上,才是這次分析的重點,我需要多認識人,多述說這些思想,才能夠找到能不相互傷害,不排他的多個新關係,不論那該叫做新家人、好朋友、固砲、伴侶,相互知道各自的需求跟責任就好。

2019年8月19日 星期一

定義許多上層性別詞彙,讓溝通更加仔細,減少相互誤解。

給所有在尋找自我認同卻被他人質疑的人,能夠用來確認自己及說服他人的立論。
以下定義若有讓人感到自身自我認同被排除在辭彙定義之外,歡迎提供您的想法供我修正。
我已盡力在定義中讓人可以自行排除或自我認同,也會客觀承認哪些是性別框架(刻板印象),我希望分析各式詞彙細緻的細節,讓大家更好討論性別問題,減少相互誤解。
 
 
Sex(生理性別):目前法定定義是生殖器官。
(有陰莖或睪丸。或沒有陰莖、睪丸但摘除了胸部+子宮+卵巢者,為男生。
有胸部或子宮或卵巢。或沒有胸部、子宮、卵巢但摘除了陰莖+睪丸者,為女生。)。

廣義定義包含非生殖器官之生理性徵(皮膚、毛髮、骨架、臉型、聲音、體毛鬍鬚、體態等),雖然有些只是生理性別性徵的性別框架(刻板印象),像是女生長髮、皮膚細白、骨架小、聲音高等,並不是絕對的,但也確實是運行中的性別框架,足以影響所有在這社會中的人,我支持推翻性別框架(刻板印象),但為了好好討論,在此依舊陳述出來。

在廣義定義下,若生殖器官不全是同個性別(有陰莖+豐胸手術),或生殖器官與生理性徵不是同個性別(有陰莖+生理性徵女,有子宮+生理性徵男,可用吃藥或手術達到),則生理性別就有非二元的可能,因此生理性別不只有男女,包含了非二元。
精細定義為基因、性激素等差異所區分的各種生理性別,可以相當多種。
 
 
Gender(社會角色):由氣質表達所區分的各種社會角色。

gender expression(氣質表達):包含了行為、動作、外觀、化妝、裝扮、談吐、氣質、思想、價值觀等等,任何gender role(社會角色中的角色)都能夠被歸類於正在做氣質表達,氣質表達表示的是那些行為、動作、外觀、裝扮等,而不是"角色"本身,gender expression是各種gender能被辦別區分的要素。

氣質表達其實就是主要的性別框架(刻板印象),社會角色男該像社會角色男,社會角色女該像社會角色女,偽娘該像偽娘,人類在定義各式詞彙時,就必然區分出了各種框架,問題在於這些框架能否不成為規訓,能否只是自我認同、個人追求,而不是去規訓其他人也必須要符合這些框架。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詞彙定義,不同對性別氣質的理解,打破性別框架的意思,其實是去接納及尊重各種不同的定義,而不是要求所有人都放棄自己追尋的自我認同。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自我認同,且不去否定、規訓、干涉他人的自我認同,用接納及尊重,來達成打破性別框架的目的。
 
 
sex gender identity (心理性別、性別認同):自我認同是某種性別,可能指生理性別認同,也可能指社會角色認同,也可能是生理性別認同+社會角色認同。

網路上的定義是把Gender或gender identity翻譯為心理性別,但在中文使用下,能夠感受到在使用心理性別時指的是心中對於性別的自我認同。

很多人會用心理性別來區分跨男或跨女及其他跨性別的差異,認為只有心理想當男或女的跨性別者,才可以自稱跨男或跨女,排除掉了不夠想成為男或女的人,然而他們忽略的是所謂的心理想當男或女是指什麼?

心理(心裡)想當男或女是指陰莖、睪丸、胸部、子宮、卵巢、皮膚、毛髮、骨架、臉型、聲音、體毛鬍鬚、體態、行為、動作、外觀、化妝、裝扮、談吐、氣質、思想、價值觀哪些想當男或女才叫想當男或女?
一定要以上全都想當男或女才能叫作跨男或跨女嗎?

如果不用,只要有部分想當男或女就可以自稱跨男或跨女,那麼這種只有部分想當男或女的跨性別者,其心理性別是什麼?非二元?

當詞彙過於簡化,就會出現心理性別這種無視了細節自我認同的詞彙,心理性別非二元根本無法傳達一個跨性別者想在哪些地方跨到什麼程度,用心理性別是非二元來限定一個跨性別不可自稱跨男或跨女,只是在推崇男或女必須是完整的男或女,心理只有部分想成為男或女,不被承認。

因此我認為只要有任意一項細節想當男或女的跨性別者,都可以自稱跨女或跨男,若真的有人很不滿意我這種說法,那麼在別來抨擊我搞分化的前提下,或許可以分為部分跨男、部分跨女、完全跨男、完全跨女。
 
 
sex identity(生理性別認同):自我認同是某種生理性別組合,可以再細分成生殖器官認同及生理性徵認同,由於可以細分,所以不一定非男或女不可,也可以是非二元。
 
Sex organ identity (生殖器官認同):自我認同是某種生理生殖器官組合,陰莖、睪丸、胸部、子宮、卵巢,由於可以細分,所以不一定非男或女不可,也可以是非二元。
 
Secondary sex characteristic identity (生理性徵認同): 自我認同是某種生理性徵組合,皮膚、毛髮、骨架、臉型、聲音、體毛鬍鬚、體態等,由於可以細分,所以不一定非男或女不可,也可以是非二元。
 
gender identity(社會角色認同):自我認同是某種氣質表達組合,行為、動作、外觀、化妝、裝扮、談吐、氣質、思想、價值觀,由於可以細分,所以不一定非男或女不可,也可以是非二元。
 
 
 
跨性別:社會跨性別和生理跨性別。
 
Transgender(社會跨性別): 社會角色認同與生理或出生性別(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擇一,去自我認同或自行排除)不同者。
 
Transsexual(生理跨性別): 生理性別認同與生理或出生性別(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擇一,去自我認同或自行排除)不同者。
 
transwomen(跨性別女性): 社會跨性別女性和生理跨性別女性。
 
transman(跨性別男性):社會跨性別男性和生理跨性別男性。
 
社會跨性別女性:社會角色認同中有想成為女性的氣質表達項目,與生理或出生性別(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擇一,去自我認同或自行排除)不同者。
 
生理跨性別女性: 生理性別認同中有想成為女性的生殖器官或生理性徵項目,與生理或出生性別(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擇一,去自我認同或自行排除)不同者。
 
社會跨性別男性:社會角色認同中有想成為男性的氣質表達項目,與生理或出生性別(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擇一,去自我認同或自行排除)不同者。
 
生理跨性別男性: 生理性別認同中有想成為男性的生殖器官或生理性徵項目,與生理或出生性別(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擇一,去自我認同或自行排除)不同者。
 
跨性別翻成英文似乎就只有Transgender,而Transsexual被包含在Transgender之下,我想這定義是模糊不夠精確的,這會造成很多自我認同上的問題,以及討論辯論時的問題,區分開來後不論社會跨性別或生理跨性別一樣都是跨性別(目前沒英文對映辭彙)。
 
網路上的定義是性別認同與出生性別不同者,但是出生性別是既定事實無法變動,能變動的是生理性別,這會造成認為跨性別只是過程的生理跨性別者,做完手術更改生理性別後,因為出生性別不變而被定義為生理跨性別,但這不一定是其所希望的,因此我的定義是讓人自行選擇。
 
目前中文圈中跨女=MTF(male-to-female)、跨男=FTM(female-to-male)的認知也蠻多的,所以英文male-to-female、female-to-male是否大多只用在Transsexual之下,以及是否要因中文使用而改變,是可以討論的事。
 
 
 
sex dysphoria(生理性別不安):sex(生理性別)與sex identity(生理性別認同)不一致,包含生殖器官不安及生理性徵不安。
 
Sex organ dysphoria(生殖器官性別不安):Sex organ(生殖器官)與Sex organ identity (生殖器官認同)不一致,純粹的厭惡自身生殖器官,會希望做生殖器官手術,並往其他生殖器官靠攏。
 
Secondary sex characteristic dysphoria(生理性徵性別不安):Secondary sex characteristic(生理性徵)與Secondary sex characteristic identity (生理性徵認同)不一致,純粹的厭惡自身的生理性徵,會以各種方式往其他生理性徵靠攏。
 
gender dysphoria(社會角色不安):社會角色束縛社會角色的不安和生理性別束縛社會角色的性別不安。
 
gender bundled gender dysphoria(社會角色束縛社會角色的不安):gender (社會角色)與gender identity(社會角色認同)不一致,當社會使自身認為某社會角色的gender expression(氣質表達)是什麼樣子,但自己沒有達到時,就會有不安,是社會角色該像社會角色的觀念導致的。
例如說順性別者,其他人會辨認其氣質表達去以男生或女生對待,但在其氣質表達不夠男生或女生時,就會被社會規訓,導致自己的氣質表達是否不夠男生或女生上感到不安。
例如說跨男或跨女,已經因為氣質表達而被當作社會角色男生或女生對待,但還是會在自己的氣質表達是否不夠男生或女生上感到不安。
這與Sex bundled gender dysphoria(生理性別束縛社會角色的性別不安)的生理性別該像社會角色不同,所以是不同的不安。
 
Sex bundled gender dysphoria(生理性別束縛社會角色的性別不安):sex(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與gender identity(社會角色認同)不一致,導致在實踐異於生理性別的社會角色時被社會規訓,無法好好成為自己的社會角色,進而感到不安。
社會觀念將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與社會角色綑綁(生理男該像社會角色男,生理女該像社會角色女),因此導致sex(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與gender identity(社會角色認同)不一致的人,會被社會規訓sex(生理性別)或出生性別與gender(社會角色)該一致,進而無法追求自身gender identity(社會角色認同),導致"生理性別束縛社會角色的性別不安"。
 
網路上沒有gender bundled gender dysphoria、Sex bundled gender dysphoria,而gender dysphoria則被用來定義成Sex bundled gender dysphoria的內容,查維基百科就知道,然而這不夠精確,事實上更細分的話是需要拆開來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