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分析沒安全感的狀態,尋找改善的方法,對強烈缺乏被愛的人來說,是減輕自己的焦慮及不安的方式。

文章中提到,只要別覺得自己是缺乏安全感的人,持續給自己自信心,就能感到有安全感,然而這其實只能在多元之愛或開放式關係中部分成立,實際上在各種關係中缺乏安全感的人,有著更多是擁有自信心也無法解決的問題。
 
缺乏安全感,最根本的原因是害怕伴侶離開自己,然而就算不會離開,獨佔慾也會導致人害怕伴侶在關係中出軌,在情感或性上選擇了其他人,而就算消除了獨佔慾,也還會害怕伴侶不再那麼愛自己,這是三種不同的狀態,而增加自己的自信心,只能解決其中的幾項問題,以下我們來試圖分析看看,為什麼會感到不安。
 
一、 害怕伴侶離開自己。

1.自己孤單寂寞覺得冷,且嚮往有伴侶可以陪伴在自己身邊愛著自己。

2.目前伴侶愛著自己的部分,並不是對方生活中必須的。

3.目前伴侶愛著自己的部分,是可以被輕易取代的。覺得可能有其他更好的人,導致伴侶選擇跟其他更好的人在一起。

4.感受到伴侶並不是非跟自己在一起不可。覺得伴侶更在意的是自身欲求能否滿足,而不是非要跟某個人在一起。

5.感受到自己無法給予伴侶所需要的全部欲求,而在一對一的戀情中,欲求無法滿足的後果可能就是分手。

6.覺得自己不符合對方喜歡對象的條件,對方喜歡的只是自己裝出來的假象,或是對方自己腦補的形象,自己也難以改變自己更符合對方喜歡對象的條件,因此長期相處後可能會讓相互不滿、失望、痛苦,導致吵架、不合、分居。
 
二、 有著獨佔慾。

1.嚮往著一對一的戀情。

2.無法接受伴侶跟其他人有所接觸或發生關係。

3.難以信任伴侶的忠誠。伴侶日常中會對自己說謊被自己抓到,因此難以信任伴侶說的話。或是已經有出軌的紀錄。

4.無法滿足對方的性欲求,害怕對方找其他人滿足。

5.無法滿足對方的被愛、熱戀、浪漫、新鮮感、背德感等欲求,害怕對方找其他人滿足。
 
三、 消除了獨佔慾,建立多元之愛或開放式關係,還是有可能會害怕伴侶不再那麼愛自己。而這就比較是文章中敘述的,提升自己自信,相互間坦白溝通能解決的不安。

1.相較起其他伴侶,自己感覺自己比較不重要。

2.覺得伴侶比較愛其他伴侶。
 
想要成為不那麼不安、有安全感的人,會遇到的問題是,如果減輕了自己對伴侶的需求,其實就是相互都不那麼需要對方,這樣對於很需要被愛的人,反而是會感到孤單寂寞覺得冷的,因此,經營多元之愛或開放式關係,或許會是一個解決的方式。
 
一、 減輕自己對單一伴侶的需求,用其他方式分擔處理孤單寂寞覺得冷的問題。

1.不強求一定要有一個完全愛著自己,只需要著自己的人,能夠了解到這樣會讓雙方壓力都很大,人不可能沒缺點及不擅長或不想做之事,不可能完全相互愛著,各自的欲求也很多元,不可能雙方都能滿足對方的欲求,那樣雙方都必須強迫自己改變人格、行為,不一定是自己所希望的。

2.不強求自己能完全符合對方喜歡的對象,不需要去裝得很符合對方喜歡對象的條件,不需要隱藏自己的缺點跟黑歷史,不需要讓對方對自己有腦補的美好想像,只要有被愛著的部分就好,伴侶沒那麼愛自己也沒關係。

3.自己一個人住也很好,不一定非得同居。或是跟合適的好朋友、新家人同居,不一定要跟伴侶同居。就算想同居也可住附近或分房,保留個人的獨處私人空間。

4.不嚮往著一對一的愛情。

5.消除獨佔慾,不需要伴侶忠誠,接受伴侶跟其他人有所接觸或發生關係。或接受伴侶與其他伴侶有所接觸及發生關係。

6.試圖經營多元之愛,讓其他伴侶去給予對方,自己無法給予的。

7.不強求自己的慾求必須被單一伴侶給滿足。

8.不強求自己能去滿足對方所有欲求。
 
二、 增加自己對伴侶而言的重要程度。

1.共有財產、婚姻等方式去綑綁。這方式的問題是在對方不那麼愛自己之後,這些可能只是更麻煩跟痛苦的阻礙。

2.給予對方所需要的事物,增加自己的重要程度。這方式的問題是,如果是使用錢、物品等實際有價事物,不免會讓人感到對方是因為自己的錢財才跟自己在一起。

3.在尋找伴侶時就特意尋找其主要欲求較為特殊且稀缺的對象,而若自己能符合對方的的主要欲求,那麼能夠同樣符合的人就很稀有,自己對伴侶而言就比較重要。
 
由上述分析,可以發現,越是強烈需求被愛的人,越難減輕自己對伴侶的需求,也就越難有自信去不在意,伴侶是否可能因各種上述原因漸漸不再愛自己,所以除了給自己自信心之外,要解決缺乏安全感,又不會覺得相互都不那麼需要對方,那麼就是需要說服自己,不需要執著於特定一個人的完全需要自己,別去追求完全相愛且只能需要對方的排他一對一關係,把自己的孤單寂寞覺得冷分擔給其他關係的人去滿足,不論是好朋友、新家人、多元之愛、多元成家、開放式關係,都有機會能夠改善對單一伴侶的強烈焦慮及不安。
 
或許有人會問,強烈需求被愛的人能否就去試圖別強烈需求被愛,多去愛自己之類的,然而我想這比改善不安全感更難,強烈需求被愛大多跟小時候的生長環境有關,從小的缺乏、缺憾、痛苦,是很難根治的。
 
愛自己不等於對伴侶的需求就會減少,不等於欲求就會減少,愛自己也可以同時強烈需求被愛,愛自己表示的只是比較有自信而已,接受自己、愛上自己,都只是讓自己有自信,不等於就能有安全感,只要還是強烈想要被愛,那麼就會很在意伴侶,再有自信也一樣會不安。
 
愛自己、有自信,那麼會很在意伴侶嗎?如果也很在意伴侶,那麼全靠自信硬撐著,也只是剛好跟伴侶間的相互欲求都能滿足罷了,只要有一些相互的不滿,且難以為對方改變,那麼不安自然會出現。這種恰巧幸運,無助於幫助害怕關係中出現不滿導致不安的人,總不可能要人自求多福,燒香拜拜求好運。
 
再者,若是愛自己、有自信,等於沒那麼需要伴侶、在意伴侶,相互不合適,欲求無法相互滿足,大不了分手換一個伴侶,那麼這種建議也無助於很在意伴侶的人,與其建議他們分手,不如建議他們別嚮往一對一排他的關係,一對一會導致相互對對方的欲求過多,不滿的機率大增,不適合想要被愛的人。
 
相互不滿需要強求各自改變嗎?有些小事或許可以改變,但有些關乎人格、思想、行為的相互不滿,是難以改變的,相互間有些欲求是對方給不了的,對一對一信念者來說,結論或許會是,那就是相互間不合適,所以在一對一的狀況下,不合適就是分手,不論是否還有愛著對方的一些地方。
 
然而我在談的是,有必要這樣嗎?既然還有愛著的部分,有必要因為相互給不起對方所有的欲求,就一定要分手?
當然可以認為有必要,而我也只是在找跟我一樣覺得沒必要的人,並提供相關的理論去支持。
 
http://www.poly.tw/article.php?id=246
http://www.poly.tw/article.php?id=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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