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 星期五

為何我不再信任及追求純純的戀愛,分析自由與純愛間的矛盾。


 
在一般普遍的幻想中,純純的戀愛是那種年輕小情侶,雙方都認為對方沒什麼經驗,然後相互密切的獨佔著對方,相互信任,享受著熱戀期所有讓人愉快的要素,這就是幻想中純純的戀愛吸引人之處。
 
純純的戀愛是無法接受任何他人的相互獨佔,就算那些”他人”是過往的經驗,也不會希望對方得知,然而如果擁有那些不純的經驗怎麼辦?甚至是不純的心態怎麼辦?

真心追求純純戀愛的人,為了不讓純愛變質,會選擇隱瞞,而通常隱瞞是會有罪惡感的,我們到底可以接受伴侶作些什麼事到什麼樣的程度呢?。
 
1.性開放思想,可以自由的約砲。
2.破除道德,就算跟已有情侶或已婚的人約砲也沒關係。
3.在關係中肉體出軌也沒關係。
 
不論是在單身時還是在過往關係中能夠約砲,都是屬於較性開放的人,能夠很自然的約砲,不會也不需要因此感到犯錯及負罪感。
 
但是性開放的人,若是內心中還對純純的戀愛有著美好幻想及欲求,那麼就會不滿足於自己的約砲,進而想要找能夠相互獨佔的純純戀愛,去享受獨佔對方、被對方信任、被對方很在乎、被對方關愛、享受熱戀期的感受。
 
於是,很多人會活在隱瞞的罪惡感中,並且有著怕被發現的焦慮,而能夠不會產生罪惡感的人,則是讓自己不去太愛著對方,就能夠減輕罪惡感。
 
4.不會像對方一樣完全愛自己,會讓自己不是那麼愛對方,讓自己比較不會有隱瞞的罪惡感。
 
不夠被愛,是能夠感受到的,純純的戀愛有著期限,除非對方改變思想,去包容跟接納,否則就是分手,自己若也還是追求純純的戀愛,那麼就算對方能夠包容跟接納,也還是會分手。
 
當我開始想追求多元之愛,我就已經註定不會想去擁有純純的戀愛了,因為我已經體會到那種分手的痛苦,理解了自由與純愛之間的矛盾。
 
相較之下,我想追求不純的戀愛,不獨佔對方,任何過往經歷都能仔細地說,肉體出軌、約砲都能夠相互事先談好、相互接受,也不會去在意道德問題,也不用完全的愛著一個人,因此這樣才是多元之愛。

人權矛盾,成人的人權重要,還是小孩的人權重要?


1.對成人來說,身體是自己的,想生就可以生,想墮胎就可以墮胎,想怎麼使用應該是人權之一。
 
2.對小孩來說,沒有小孩是自願被生下來的,多數人不想被生在貧窮的家庭,不想被生在會打罵教育打小孩的家庭,不想被生在未來更加悲慘(大自然被破壞殆盡、自然環境惡劣、資本主義剝削、高度競爭)的世界裡,在還沒有意識前,小孩根本無法判斷自己想不想被生下來,而受精卵受精後,生命就被迫的存在了,墮胎殺死了生命沒錯,但多數生命本身也不會想活在養不起自己的家庭、不愛自己的家庭、打自己的家庭、沒做好準備迎接自己的家庭,那麼這些生命不想被出生的意願,也是人權之一。
 
3.對於宗教團體來說,生命是有著無限可能的,儘管很多小孩不願意生在養不起自己的家庭、不愛自己的家庭、打自己的家庭、沒做好準備迎接自己的家庭,但或許還是有些小孩是樂意且希望自己被生下來,而那些希望被生下來的小孩卻被父母給墮胎殺死了,這也違背了小孩的人權。
 
那麼上述這三種相互排斥的人權,何者較為重要?是成人的人權重要,還是小孩的人權重要?
 
若是小孩的人權比較重要,那麼是不想被生出來的小孩人權重要,還是想被生出來的小孩人權重要?
 
我是不想被生出來的小孩,我認為墮胎、絕育才是在保障小孩的人權,在小孩在肚子裡,在還未有意識前,就別讓未來的悲劇發生。
 
而且宗教團體其實並不平等的對待所有成人,受精卵必須有精子才會受精,那麼去阻止墮胎只規範到了女性的身體,但為何不去規範男性呢?例如說推動男性絕育,將不適合生小孩的男性都絕育,這樣才符合宗教團體的理念不是嗎?

本文章在談的是2019年9月台灣公投提案心跳法案,詳細內容可看:
https://www.facebook.com/yanwu0701/photos/a.1309826692472240/2402657506522481/?type=1&theater

2019年9月22日 星期日

為什麼會有熱戀期? 比起長年伴侶生活,熱戀期愉快之處在哪?


分析關係中讓人愉快的因素。
1.新認識人的新鮮感,感受會隨時間減退。
2.不寂寞,擁有談資的盡情聊天。
3.被理解,相互理解對方,讓人知道有人懂自己。
4.信任,足夠理解對方人格產生的信任,讓人可以放心的相處。
5.不孤單,被肯定、被珍惜的相互認同(思想上、生活習慣上),讓人知道不是只有自己這樣想及這麼做。
6.興奮交流,同好,相互有交集的興趣,能夠一起去討論、研究、分享、實作,讓人知道不是只有自己熱愛這興趣。
7.不覺得冷,被關心、被擁抱,相互愛著對方(能夠產生愛的前提條件每個人都不同),讓人知道有人愛著自己。
8.剛雙方相互確認關係的感動,感受會隨時間減退。
9.獨佔對方的滿足感。
10.不慾求不滿,相互滿足性慾,讓人知道有人想跟自己做。
11.對社會上關係的普遍行為的期望被滿足,情侶間浪漫行為、家人間關愛行為、朋友間互助行為等。
12.擁有關係後公告令大家得知的炫耀感,感受會隨時間減退。
 
1~12項在剛交往的熱戀期中的伴侶都能得到,所以熱戀期會是最愉快的時段,隨著時間流逝,
第1項的新鮮感不再,
第8項的感動也不再,
第12項的炫耀感久了會見怪不怪,
第2項的談資會談完,
第6項不一定能成功維持,
第5項可能因為同居而導致生活習慣上的互不認同(所以熱戀期可以在非同居的伴侶中延續更久一些),
第9項會導致伴侶間不會去談雙方各自社交生活,因為是獨佔,就不會想聽也不會想說(伴侶想聽見什麼,想聊什麼,都會影響談資豐富程度。),
第4項可能會因為生活間為了易於生存或維持形象的小謊言而慢慢地越來越難信任,
第7項可能會因為生活壓力過大而失去關心的餘力,
第10項單一固定性關係久了可能會膩,
第11項很多浪漫行為需要花錢,且一但做過某種浪漫,再重複效果會降低,就會導致新奇的浪漫越來越少。
 
也就是說,關係隨著時間增長,有些項目或許會更加堅固,但也有可能會面臨各式危機及慢慢消失,至少再怎樣都不可能回到熱戀期的12項全有,如果這種熱戀的愉快是讓人難以忘懷的,那後續隨著時間慢慢失去時就會更加的失望及不滿,我想這可以供大家思考。
 
最後剩下的,就會是像老夫老妻般的堅固的第3項,以及或許還在的第4、5、7項,當關係只剩下這些,卻還是欲求著熱戀期的愉快,就會失望、不滿、吵架、分手。

關係間的談資是有限的,需要有所交集創造談資,交集是困難的,別將所有欲求壓在一個人身上。

認識人的方法有很多種,有些人先從網路上的思想認識,有些人先從見面時的外貌及談吐認識,有些人先從上課、工作、生活上的行為認識,有些人先從身體接觸認識。
 
不論是先從何種方式認識的,當雙方都有在追求著更進一步的關係,就會去認識對方,而認識對方,就會消耗著雙方的談資,興趣、專長、經歷、思想等,當這些消耗到一定程度,雙方足夠認識對方,就有可能產生信任,然而當談資耗完,雙方都完全了解對方,要再追求更進一步的關係,就需要能夠相互認同的對方。
 
理解產生信任,但信任並不表示認同,所以要再更密切的關係,就還需要能夠相互認同,在思想上或生活習慣上相互認同,就會更珍惜對方。
 
然而理解、信任、認同都做到了,產生的是像新家人的相互珍惜感,但無法創造新的談資,無法再聊得愉快,關係會像老夫老妻或老朋友般,或許心有靈犀,但能聊得不多了。
 
若要持續產生新的談資,就必須有所交集,也就是說,興趣、專長必須有一致之處,才能像好朋友一樣一起去探索、研究這項興趣、專長,而且興趣要真的是興趣,才會有主動,而不是迎合對方的感覺,這樣才能真的快樂一同去探索。
 
想將以上全部的欲求都在一個人身上實踐嗎? 如果沒有這樣的人存在,那要怎麼辦呢?
我專攻的興趣是很冷僻的,全台可能也沒幾個跟我一樣真心對這有興趣。
我分析出來的各式思想是很稀有的,全台可能也沒幾個能夠跟我相互認同。
因此我就可以很明確的瞭解到,我幾乎不可能找到能夠滿足所有欲求的單一一個人。
 

根本的解決方式是人格、思想、價值觀足夠相似到,能夠透徹的談開缺乏談資的問題,讓沉默不會不安及尷尬,至於交集,有共同有興趣的事物時,就會出現,就算真的都沒有交集,那麼一樣可以用日常問候、關心、抱抱等方式陪伴對方。

2019年9月18日 星期三

獨佔所導致的自卑、配不上,會讓焦慮型依戀者更加痛苦及焦慮。

在情感當中,會感到自卑,覺得自己配不上對方,就是因為想獨佔對方,一段情感會發生,必然雙方都有喜歡對方某些點,但因為自己的缺點與黑歷史對方還未盡數得知,因此而感到焦慮不安,沒安全感,害怕,憂鬱,自卑,配不上等,甚至因而想疏離對方,覺得自己完全沒資格當對方伴侶。
 
以上問題都出在於這是一段想相互獨佔的戀愛,由於是獨佔,才會害怕自己的黑歷史跟缺點曝光後,是否會讓對方因而沒那麼喜歡自己,然後精神出軌愛上更好的別人。
 
這就是獨佔的二元制戀愛需要面臨的考驗,這種因為獨佔導致的深刻的沒安全感,只會讓焦慮型依戀者,更加的痛苦及焦慮,除非足夠幸運,不然這種焦慮也時常會帶給雙方壓力,導致分手。
 
因為如此了解獨佔帶來的痛苦,我才踏入了多元之愛,我不希望我的伴侶感到自卑覺得配不上我,也不希望自己沒安全感的害怕自己做得不夠好,雙方都活在焦慮中,真的會很痛苦。
 
多元之愛不需要那麼在意對方是否只愛自己,只要知道雙方會愛上什麼樣的人,且都能去愛上新伴侶,這樣多人間的愛,才能化解自己對自己缺點及黑歷史的自卑,不需要去顧慮對方會精神出軌,因為他還愛著你的優點,也愛著同樣的他人。

2019年9月11日 星期三

從伴侶到家人,我們在欲求什麼?伴侶是什麼?該怎麼避免注定的分手?

重新檢視,追尋伴侶這件,我未曾去懷疑過的事,儘管我似乎一直都希望有人能夠陪伴自己,有著被愛的需求,但是伴侶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不該找固砲或好朋友或新家人就好,我該如何定義伴侶?如果社會普遍定義跟我不同該怎麼辦?來分析看看吧。
 
社會塑造了情侶、伴侶、婚姻等關係的樣態,讓人覺得好像就該那樣做,就我個人過去對伴侶的期望,是有同居(或住附近)一起生活、相互認同(生活習慣及思想上)、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聊天、相互一起完成什麼、相互有交集、相互關愛、相互固定性關係、相互不給對方經濟壓力、各自經濟獨立(不用被養)的人,我將這麼多期望都限制在了一個人身上,然而若是沒人能夠那麼完美怎麼辦?
 
人都有缺點,不可能相互完全認同,話題會聊完,不可能一直都有交集,固定性關係會膩,不可能一直被限制住,說謊易於生存及維持形象,不可能一直保持相互信任,人都有其自身焦慮跟壓力要處理,不可能一直能去關愛對方,欲求的越完美,就越不可能能維持,於是就分手了。
 
這樣的欲求肯定是出錯了什麼,於是我脫離二元制愛情的洗腦,成為多元之愛者,因為把期望都壓在單一伴侶身上,多數人勢必都會分手,只是何時分手的時間問題而已,我必須拆分這些期望,從不同人身上獲得滿足。
 
然而多元之愛雖然是多人,但一樣是在追求多人的”伴侶”關係,也就是說若是不去重新定義伴侶,沒意識到該去把自身欲求做拆分,那麼一樣會對各伴侶都要求很多,而且既然都拆分了,為何不能把有些友愛或新家人的愛就能達成的欲求,分散給這些關係的人?何必都要壓在伴侶身上?
 
如果將欲求分散給好朋友及新家人,那麼伴侶該剩下什麼,而好朋友跟新家人又能滿足那些欲求? 這些欲求其中有些是我認為必要的,有些則相互綑綁,如果沒有相互理解及信任,就不會能維持固定性關係,如果沒有相互信任、認同、關愛,就不會想同居,如果沒有各自經濟獨立,就會給對方帶來經濟壓力,沒有相互有交集,就不會想相互聊天及一起完成什麼。
 
1. 不論是伴侶、固砲、好朋友、新家人,必要的都是各自經濟獨立、相互不給對方經濟壓力。
這項對我而言是必備的。
 
2. 我會想要有人跟自己同居(或住附近),主要是想要有人可以隨時抱抱,至於聊天跟性慾,就算不同居也可以做到,我性慾不強,也不需要一直有人陪聊,所以同居最大的誘因對我而言,是能隨時抱抱,因此同居的欲求不一定要壓在伴侶身上,好朋友或新家人可以讓我抱抱的話,就能來同居滿足我的這項欲求,而同居綑綁相互認同跟相互關愛,有相互理解跟信任,才能放心同居及相互幫助,有認同對方生活習慣才能適應雙方同居生活,有關愛才會給予抱抱。
同居(或住附近)一起生活、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認同(生活習慣及思想上)、相互關愛。
這項比較屬於新家人的定義。
 
3. 不能過於依賴單一新家人的擁抱,所以需要有相互理解、相互認同、能抱抱的其他對象,因此若是有無法同居,只能偶爾見面的對象,就可以是好朋友或新家人。
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認同(思想上)、相互關愛。
這項比較屬於新家人或好朋友的定義。
 
4. 再來是聊天、一起完成什麼的對象,只要相互有交集,遠距離也可以聊天,而一起完成什麼,有些就需要約時間見面一起去完成,而沒同居在一起的好朋友或新家人也都可以滿足這欲求。
相互有交集、相互聊天、相互一起完成什麼。
這項比較屬於好朋友的定義。
 
5. 性慾,在固定性關係的狀況下,可以由嚴謹的固砲(會去理解及認識對方,產生相互信任)滿足,而這不需要同居就能做到滿足。
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固定性關係。
這項比較屬於嚴謹的固砲的定義。
 
由上述分析可以發現,過去我認為的伴侶,必須把新家人、好朋友、固砲該做的事全做到,這樣的重視單一伴侶,很容易就會把單一伴侶看得太過重要,這樣的伴侶可能跟會跟偶像一樣,重要到會讓人幫其找藉口,以及去美化對方的行為,忽視掉其缺點及BUG,這是難以自我控制的下意識行為,因為自身把單一伴侶看得太過重要導致的。
 
全都要做到的高標準在找不到藉口、無法美化時,也會時常導致相互失望,充滿不滿,最後分手,這不是我希望的伴侶定義。
 
於是社會普遍是如何定義伴侶這個詞的?就我觀察,使用伴侶這個詞時,比較接近情侶或配偶,不一定有結婚,而情侶、配偶至少會擁有第3項跟第5項的關係,其餘的則不一定需要。
由此可知:
 
6. 大家所期望擁有的伴侶、情侶、戀人、配偶,在我觀察的社會普遍定義,最基礎至少要有:
相互理解及信任、相互固定性關係、相互認同(思想上)、相互關愛。
這項比較屬於伴侶、情侶、戀人、配偶的定義
 
結論,我不一定需要依照社會對伴侶的定義來限制住自己,2至5項都能組合成我需要的對象,而別把很多需求強加在一人身上,才是這次分析的重點,我需要多認識人,多述說這些思想,才能夠找到能不相互傷害,不排他的多個新關係,不論那該叫做新家人、好朋友、固砲、伴侶,相互知道各自的需求跟責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