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reTHcjNc4g
伊朗,導火線是油價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9/11/15至今,200多人死亡、受傷人數未知、1000多人被捕。
政府全國斷網封鎖網路,警察使用實彈鎮壓,派出狙擊手從屋頂上向示威人群開槍。
鎮壓武器:實彈、催淚彈。
強力血腥鎮壓中。
玻利維亞,導火線是總統大選疑似舞弊、貧富差距、物價高,2019/10/22至今,27人死亡,受傷及被捕人數未知。
部分警察叛變加入示威,軍警政變逼總統下台,軍方搜捕官員,軍警對總統支持者發射實彈。
鎮壓武器:實彈、催淚彈。
總統逃難、軍警與在野黨閉門會議推出臨時總統。
智利,導火線是地鐵票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9/10/18至今,24人死亡、超過2,429人受傷(包含230人失明),拘留超過5,000人。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 提高公共運輸票價、生活成本增加、收入不均、腐敗醜聞、犯罪率增加]
政府實施戒嚴宵禁,軍隊進駐鎮壓,萬名軍警鎮壓。
鎮壓武器:橡膠子彈(導致失明)、水砲、催淚彈。
總統宣布解散內閣,進行重大改組,允諾2020年實行智利憲法公投,宣布教育、醫療、養老金體系改革。
法國,導火線是油價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8/11/17至今, 11人死亡、至2019/2月統計數據2060位平民受傷(包含23人失明、5人斷手、157人嚴重傷殘)、1325位警察受傷、被捕8700人。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提高燃油稅、碳稅施行、經濟緊縮手段及行政業務數位化、電子警察、廢除2017年的財富稅、全球化、新自由主義]
政府通過反蒙面法和更具爭議的反暴力示威法« loi anti-casseurs »(2019/4/10生效),讓警方可以針對有前科的破壞者或攜帶武器的抗議人士採取預防性的扣留偵訊,容許警察可以便用更大的武力鎮壓示威。
鎮壓武器: GLI-F4手榴彈(導致炸斷手)、Flash-Ball球彈槍(導致失明)、橡膠子彈(導致失明)、水砲、震撼彈、催淚彈。
總統宣布取消汽油稅,汽柴油價格停止變動6個月,承諾2019年每月最低薪資增加100歐元,法國電力公司承諾在2019年3月不會提升電費稅率,不再對加班費和年終獎徵稅。
海地,導火線是物價上漲,政府貪污,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2019/2/7至今,42人死亡、86人受傷。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濫用委內瑞拉的貸款、海地貪污問題]
警方出動荷槍實彈鎮壓,政府甚至雇用蒙面的「假警察」來「平息示威」。
鎮壓武器:實彈、催淚彈。
示威者希望總統下台,而總統尚未下台。
香港,導火線是政府推行逃犯條例修訂、一國兩制失信、失去人權及自由、貧富差距、房價高,2019/3/15至今,至少12人死亡,疑似被自殺人數可能已破百,2000人以上受傷,被捕5,804人。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犯罪嫌疑人引渡適用於中國大陸司法管轄區引起擔憂、示威者指控警方濫權、中國大陸與香港矛盾及香港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雨傘革命的失敗、後期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警方進攻大學,武裝真槍實彈威脅,大量催淚彈鎮壓,暴力毆打、性侵,隨意抓人。
鎮壓武器: 聲波炮、布袋彈、橡膠子彈(導致失明)、水砲、催淚彈。
政府於2019年10月23日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黎巴嫩,導火線是WhatsApp課稅,經濟危機,窮困,2019/10/18至今,逮捕70人。
政府軍隊鎮壓。
鎮壓武器: 水砲、催淚彈。
總理請辭。
伊拉克,導火線是年輕人感到不滿,失業率急速攀升、公共服務荒頹、各級政府貪贓枉法橫行,2019/10/1至今,250人以上死亡、6000人以上受傷,逮捕800人以上。
政府軍隊血腥鎮壓,幾乎全面切斷網路。
鎮壓武器: 實彈、水砲、橡膠子彈、催淚彈。
總理提出13點計畫,重點放在提供低收入戶房屋補助,以及給予失業青年職訓與教育課程。
蘇丹,導火線是物價上升,經濟環境惡化,2018/12/19至2019/7/5,229人以上死亡,被捕800人以上。
維基百科提供的起因:[威權主義、政治腐敗、執政政府鎮壓反對派、人權、貧窮、失業、緊縮]
印尼,導火線是各種反人權的法案被通過,2019/9/23至10月初,3人死亡,拘捕超過500人。
西班牙,導火線是加泰隆尼亞獨立,2019/10月,593人受傷,包括226名警察。
台灣,導火線是未知(可能是簽署和平協議或一國兩制後被失信、失去人權及自由),地主民代掌控民主,高額房地產,物價上漲,貧富差距無法被民主制度改善,發生於未來的某一天。
和平、理性、非暴力,簡稱”和理非”,非暴力抗爭似乎一直被推崇,然而就如同影片裡說的案例,只要掌權者不願妥協,那麼就完全沒用,只有暴力抗爭才能讓掌權者害怕及妥協。
然而暴力抗爭也只是讓掌權的位置換個人座,腐敗的權力結構依舊沒有改變,只是展示了暴力可以取得權力,讓下一個抗爭也依循著暴力而已。
影片分析到這,影片作者(超級歪)想要跳脫這個[舊秩序(既得利益者剝削人民的架構)-->創法的暴力(人民暴力抗爭,革命創法)-->新秩序(新的剝削結構)-->護法的暴力(軍警暴力鎮壓人民)]循環,於是他提出了神聖暴力,認為使用神聖暴力可以超越以暴制暴的循環,在懸置法律的狀況下純粹生命的顯現。
遺憾的是,我不認為神聖暴力有成功超越以暴制暴的循環,我不反對神聖暴力(有些人是站在反對自殺的立場指責超級歪),我只是單純的認為神聖暴力也是非暴力抗爭的一種,因為對自己的暴力,不一定能夠讓掌權方受傷、害怕,也就是說,”暴力”抗爭的暴力,指的是對掌權方施予暴力,讓掌權者受傷或害怕後願意妥協,而神聖暴力,很多時候掌權方根本不痛不癢。
那麼該怎麼脫離暴力抗爭的循環?
其實超級歪有提到基本收入,但他提的是弱勢族群的基本收入,認為那是維持剝削結構的慈善,無法解決剝削、痛苦、貧富差距被持續複製到下一代的問題,這確實沒錯,有條件的福利制度,還有著龐大的人事驗證成本、猜疑、規則漏洞等一堆問題,根本無法真正的幫助到所有需要幫助的人。
所以必須是無條件的基本收入,這一樣是在維持剝削結構沒錯,但是如果不想要循環暴力抗爭,那麼就需要先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保障完後,人民脫離被迫工作的痛苦日子,取回自己的時間後,才有後續討論剝削結構該如何被改善的心力及時間。
事實上我們都很清楚(至少同溫層內),哪些資本主義的改革方案,是有益於改善剝削結構,讓更多人免於痛苦,該被推動,只是被既得利益者阻擋,無法一一實踐而已,暴力抗爭是推翻既得利益者的手段,然而剝削的結構若是沒被改變,人民基本生存權沒被保障,那麼也只是換一批人掌握權力去剝削而已,這種暴力抗爭的循環,只有從制度面著手改革,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才有機會跳脫循環。
以下改革方案只是舉例,不一定真的正確。
不在籍投票。共同決定權,企業工會加入董事會。合弄制。房地產限制私有面積上限。政見達成稽核制度及不適任政治人物退場機制。政治獻金透明化。員工所有制的企業。員工參與公司法規制定。財富重分配。高空屋稅。參與式民主。專業式民主,有通過專業知識考試的人才有專業領域上的投票權。累進制囤地稅。累進制囤屋稅。貨幣改革。無條件基本收入。無條件基本食物。稅制改革。絕育輔助。廢除政治獻金制度改由公費選舉。廣設公共住宅。徵收空屋做公共住宅。確保每人都擁有固定大小之房地產,無法交易。生育限制。
不想要台灣也淪為下一個產生暴力抗爭的國家嗎?
除了明年一定要去投票給不會滿口謊言且不會簽和平協議、一國兩制的人(這樣會不會不夠清楚XD 被中夭洗腦的人或許根本不覺得姓韓的總統候選人在說謊,哀哀哀),也要努力支持社會紅利(無條件基本收入)實踐在台灣,才有機會讓人民奪回時間去衝撞其他剝削的法案。
以上是比較樂觀一點的方案(社會紅利實施後就能漸漸改善其他問題),然而若是就算實施了,就算很多人奪回自己的時間了,也無法改變法律是在服務既得利益者的結構呢?
如果亞泥依舊挖得很開心,炒房也依舊炒得很開心,農地工廠依舊,居住權一樣無法改善,那麼就會比較悲觀一些了,或許還是需要些暴力,才能讓掌握法律的既得利益者(地主民代)願意改革,願意讓更人權、平等、不剝削的法律通過。
因此我還是一直在思考,民主需要槍枝合法化的爭議問題,如果軍警才掌握武力,那麼不論是總統命令還是被軍警政變,用各種武器鎮壓人民,維持既得利益者剝削的世襲權力結構,讓人民不敢出來革命,鞏固既得利益者的法律無法被改革,這樣的民主真的叫民主嗎?
乾脆叫做維護既得利益者政體,而不是民主政體。
我認為人民普遍擁有大量武器(包含高科技軍事武器),才能達到恐怖平衡,讓政府不敢大肆鎮壓,既得利益者害怕變成內戰,這種恐怖平衡,才能維持民主的運作,才能讓掌權者願意妥協,願意談和,否則民主法律只是服務既得利益者的工具,軍警則是幫兇或是偶爾可以軍事政變自己當老大。
溫柔哲學
溫柔哲學的含義是:
認同以下思想及行為是在改善世界,以此作為預設前提來探討各式問題,產生各式溫柔的理論。
1.人類不會想要孤獨,孤獨會讓人痛苦,因此要讓人類不那麼孤獨。
2.人類的合作關係充滿了階層壓迫,親密關係也時常相互不滿,因此要讓人類能夠持續良好的關係。
3.人類有著各式自己不願遭受到的痛苦,像是挨餓、流離失所、受暴、受虐、被洗腦、被剝削、被歧視、被壓迫等,但是很多人卻可以容許讓他人遭受這些痛苦,因此要讓所有人類都能夠遠離這些痛苦。
4.地球只有一個,太空與其他類地行星的長年居住不一定真能讓人類克服,因此要保護環境,用能夠永續的方式種植、生產、生活。
2019年11月22日 星期五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娘娘腔、偽娘、人妖等為何不是歧視性詞彙,什麼才是歧視,什麼是故意及非故意錯稱。
娘娘腔、偽娘、人妖等為何不是歧視性詞彙,什麼才是歧視,什麼是故意及非故意錯稱,細談我定義及自認偽娘,為何沒在自辱,也沒歧視他人及害他人被錯稱。
歧視相當的複雜,以下試圖分析歧視有哪些細節:
以下各種歧視有時可能會是綜合一起出現在一個歧視他人的緣由裡的,因此不一定是單選題。然後也都可以單獨獨立,優越不一定故意、故意不一定否定,總之都可以各自獨立,也可以被綜合在一起。
惡意型歧視,故意錯稱、霸凌、排擠、差別對待,可能是為了在群體競爭中取得地位,或是享受欺凌他人的感受,而去故意找對象霸凌,用對方不想被稱呼的詞彙稱呼對方,可以從眼神(看到獵物)、行為(差別對待、排擠、霸凌)、談吐(故意錯稱)中傳達歧視。
優越型歧視,看不起、貶低對方、貶低族群用的詞彙,可能是價值觀上就認為某些對象、族群詞彙較為低劣,而自己比較優越,可以從眼神(看到髒東西)、行為(不願接觸對方)、談吐(認為對方較差、某些族群詞彙較差)中傳達歧視。
否定型歧視,無法認同、認為不該存在,可能是價值觀上就認為對方做出的某行為或某形象不該存在,可以從眼神(驚恐、害怕、困惑、憤怒、不滿、無視)、行為(攻擊、遠離)、談吐(質問、反對)。
標籤型歧視,刻板印象、框架、規訓,可能是價值觀上覺得某個族群就連結了某些行為,所以遇到那個族群的人,就會覺得對方該怎樣、會怎樣,性別、人種、語言(族群)、地域(族群)等都可以成為族群,可以從眼神(困惑、憤怒、不滿(該怎樣沒怎樣))、行為(顧慮對方可能有那些行為而差別對待)、談吐(刻板印象、性別框架、社會規訓)。
簡化型非歧視,簡化、概括、非故意錯稱,可能在詞彙定義的理解上就過於簡化概括,導致認為符合那個詞彙定義的人都可以被那樣稱呼,忽略了被稱呼者自身的意願,及簡化的詞彙定義概括了太多不同情況的人,因此導致非故意的錯稱,讓被稱呼者感到受傷,我認為這其實不算是歧視,只要被糾正後沒有故意或堅持要稱呼被稱呼者不希望被稱呼的詞彙,那麼就只是個不知道不可以亂用簡化詞彙稱呼他人的凡人而已。
失禮型非歧視,非故意錯稱,有時不是詞彙過於簡化,而是對方不希望被這麼稱呼,擅自用自己認定的詞彙稱呼他人,本來就有冒犯到對方的可能,只要不是故意的,那麼改成對方希望的詞彙就可,不算是歧視。
詞彙是中立的,會讓人感到歧視,是因為使用的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才會讓人感到歧視,例如說娘娘腔,假如娘娘腔(字面上是有著女生的腔調)指的是有著陰柔氣質的生理男性,那麼我是娘娘腔沒錯啊,但是如果是有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說我是娘娘腔,那麼就算我確實是,我一樣感到被歧視了。
再譬如說,人妖這個詞好像大家都覺得很不好聽,或許是字面上妖這個字被理解為妖魔,但假如妖是指妖艷,那麼這詞彙有那麼糟糕嗎?
沒有,這一樣是可以拿來做自我認同的詞彙,會讓人感到糟糕的是,很多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去說其他人是人妖,不論對方是否真的是,都一樣能讓人感到歧視。
男生、女生這詞彙夠中立了吧,這只是因為比較少被拿來歧視他人而已,但是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對著一個男生說”你真像個女生”,或是對著女生說”妳真像個男生”,任何中立的詞彙都可以讓人感到被歧視。
那麼偽娘這個詞很糟糕嗎?
字面上是假的女生,很多跨性別者都自稱自己是偽娘,對於有些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性別者來說,假的女生很正確,沒有貶義也不糟糕,糟糕的是其他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去說別人是偽娘,那才會讓人感到歧視,就算我確實是偽娘,我也不想被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說我是偽娘。
所以當我定義一個詞彙時,我歧視到了他人嗎?
沒有,詞彙是中立的,不論我定義了娘娘腔、人妖、男、女、偽娘,我都沒有惡意、優越、否定、標籤其他人,我根本不會認為這些詞彙哪個比較歧視、差、貶義,有這種想法等於否定了使用這些詞彙自稱的人,是其他的人的惡意、優越、否定、標籤,才讓這些詞變不好聽,而不是符合這些詞的定義的人不該使用這些詞自稱,這不是自辱,他人的歧視不該讓詞彙本身無法被拿來自我認同,錯的根本不是被歧視的人的自稱,錯的是那些用這些詞歧視他人的人。
那麼是我的定義導致了其他人會被錯稱?
很抱歉,就算我不去定義,詞彙一樣被使用著,詞彙的意義早就存在,錯稱也早就存在,不是我造成的,也不會因為我的定義而更嚴重(因為我的定義裡排除了不喜歡此詞彙的人,還推廣了不要擅自用此詞彙稱呼他人),既然詞彙本來就涵蓋各種狀況,我不去定義也一樣存在錯稱。
那麼我去定義偽娘幹嘛?
因為我不希望被錯誤認知,就如同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不想被錯稱偽娘,自稱偽娘的”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女”或自稱偽娘的”跨性別者”,也不想被錯誤認知為自我認同是男生,當偽娘被定義成自我認同是男生的女裝者,那就是錯誤認知,會害我被誤解為自我認同是男生,而事實上偽娘定義沒那麼狹隘,實際使用上根本不會去確認對方的自我認同是不是男生,於是錯稱本來就會存在,根本不是我去定義導致的,這也表示了我的定義比較符合實際狀況。
所以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被錯稱要怪到我頭上來嗎?有搞清楚錯稱的發生很早就存在嗎?
實際使用狀況是比較貼近我的定義的,不想被錯稱,就要推廣別用偽娘擅自稱呼他人,而不是自以為把偽娘定義成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就不會被錯稱。
定義偽娘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導致自稱偽娘的”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女”或自稱偽娘的”跨性別者”被錯誤誤解為自我認同是男生,這樣的行為有比較好嗎?有比較正確嗎?或是比較多數決?
為什麼一定要自我認同是男生才能當偽娘(假的女生)?只為了避免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被錯稱?
或許我別當偽娘不就好了,但我為何要妥協?
偽娘這詞彙很中立,我很喜歡,所謂的歧視是那些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人擅自賦予的,偽娘這個詞則是無辜的。
非故意的錯稱根本不算歧視,想要避免只有推廣別用偽娘擅自稱呼他人,錯稱早已存在,阻止我定義偽娘的話,有想過跨性別、跨女、跨男不止是想完全變成男或女的人嗎?
跨性別、跨女、跨男也包含只有部分想跨成男或女的人,這些人是永遠的跨性別,不會認為跨性別只是個過程,偽娘(假的女生)本來就沒有貶義,本來就很適合拿來自我認同,是很美好的詞彙,我很喜歡偽娘。
我尊重認為偽娘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的人繼續這麼認為,那本來就是妳們的自由,但若是想來抨擊我定義偽娘,推廣跨女及跨性別想自稱偽娘都可以自稱,是在歧視他人、害他人被錯稱、讓跨性別自辱、讓跨女自辱、使用偽娘這種歧視性詞彙自稱就是自辱,想繼續來用此抨擊我,那麼歡迎繼續來辯論。
歧視相當的複雜,以下試圖分析歧視有哪些細節:
以下各種歧視有時可能會是綜合一起出現在一個歧視他人的緣由裡的,因此不一定是單選題。然後也都可以單獨獨立,優越不一定故意、故意不一定否定,總之都可以各自獨立,也可以被綜合在一起。
惡意型歧視,故意錯稱、霸凌、排擠、差別對待,可能是為了在群體競爭中取得地位,或是享受欺凌他人的感受,而去故意找對象霸凌,用對方不想被稱呼的詞彙稱呼對方,可以從眼神(看到獵物)、行為(差別對待、排擠、霸凌)、談吐(故意錯稱)中傳達歧視。
優越型歧視,看不起、貶低對方、貶低族群用的詞彙,可能是價值觀上就認為某些對象、族群詞彙較為低劣,而自己比較優越,可以從眼神(看到髒東西)、行為(不願接觸對方)、談吐(認為對方較差、某些族群詞彙較差)中傳達歧視。
否定型歧視,無法認同、認為不該存在,可能是價值觀上就認為對方做出的某行為或某形象不該存在,可以從眼神(驚恐、害怕、困惑、憤怒、不滿、無視)、行為(攻擊、遠離)、談吐(質問、反對)。
標籤型歧視,刻板印象、框架、規訓,可能是價值觀上覺得某個族群就連結了某些行為,所以遇到那個族群的人,就會覺得對方該怎樣、會怎樣,性別、人種、語言(族群)、地域(族群)等都可以成為族群,可以從眼神(困惑、憤怒、不滿(該怎樣沒怎樣))、行為(顧慮對方可能有那些行為而差別對待)、談吐(刻板印象、性別框架、社會規訓)。
簡化型非歧視,簡化、概括、非故意錯稱,可能在詞彙定義的理解上就過於簡化概括,導致認為符合那個詞彙定義的人都可以被那樣稱呼,忽略了被稱呼者自身的意願,及簡化的詞彙定義概括了太多不同情況的人,因此導致非故意的錯稱,讓被稱呼者感到受傷,我認為這其實不算是歧視,只要被糾正後沒有故意或堅持要稱呼被稱呼者不希望被稱呼的詞彙,那麼就只是個不知道不可以亂用簡化詞彙稱呼他人的凡人而已。
失禮型非歧視,非故意錯稱,有時不是詞彙過於簡化,而是對方不希望被這麼稱呼,擅自用自己認定的詞彙稱呼他人,本來就有冒犯到對方的可能,只要不是故意的,那麼改成對方希望的詞彙就可,不算是歧視。
詞彙是中立的,會讓人感到歧視,是因為使用的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才會讓人感到歧視,例如說娘娘腔,假如娘娘腔(字面上是有著女生的腔調)指的是有著陰柔氣質的生理男性,那麼我是娘娘腔沒錯啊,但是如果是有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說我是娘娘腔,那麼就算我確實是,我一樣感到被歧視了。
再譬如說,人妖這個詞好像大家都覺得很不好聽,或許是字面上妖這個字被理解為妖魔,但假如妖是指妖艷,那麼這詞彙有那麼糟糕嗎?
沒有,這一樣是可以拿來做自我認同的詞彙,會讓人感到糟糕的是,很多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去說其他人是人妖,不論對方是否真的是,都一樣能讓人感到歧視。
男生、女生這詞彙夠中立了吧,這只是因為比較少被拿來歧視他人而已,但是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對著一個男生說”你真像個女生”,或是對著女生說”妳真像個男生”,任何中立的詞彙都可以讓人感到被歧視。
那麼偽娘這個詞很糟糕嗎?
字面上是假的女生,很多跨性別者都自稱自己是偽娘,對於有些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性別者來說,假的女生很正確,沒有貶義也不糟糕,糟糕的是其他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方式去說別人是偽娘,那才會讓人感到歧視,就算我確實是偽娘,我也不想被人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說我是偽娘。
所以當我定義一個詞彙時,我歧視到了他人嗎?
沒有,詞彙是中立的,不論我定義了娘娘腔、人妖、男、女、偽娘,我都沒有惡意、優越、否定、標籤其他人,我根本不會認為這些詞彙哪個比較歧視、差、貶義,有這種想法等於否定了使用這些詞彙自稱的人,是其他的人的惡意、優越、否定、標籤,才讓這些詞變不好聽,而不是符合這些詞的定義的人不該使用這些詞自稱,這不是自辱,他人的歧視不該讓詞彙本身無法被拿來自我認同,錯的根本不是被歧視的人的自稱,錯的是那些用這些詞歧視他人的人。
那麼是我的定義導致了其他人會被錯稱?
很抱歉,就算我不去定義,詞彙一樣被使用著,詞彙的意義早就存在,錯稱也早就存在,不是我造成的,也不會因為我的定義而更嚴重(因為我的定義裡排除了不喜歡此詞彙的人,還推廣了不要擅自用此詞彙稱呼他人),既然詞彙本來就涵蓋各種狀況,我不去定義也一樣存在錯稱。
那麼我去定義偽娘幹嘛?
因為我不希望被錯誤認知,就如同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不想被錯稱偽娘,自稱偽娘的”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女”或自稱偽娘的”跨性別者”,也不想被錯誤認知為自我認同是男生,當偽娘被定義成自我認同是男生的女裝者,那就是錯誤認知,會害我被誤解為自我認同是男生,而事實上偽娘定義沒那麼狹隘,實際使用上根本不會去確認對方的自我認同是不是男生,於是錯稱本來就會存在,根本不是我去定義導致的,這也表示了我的定義比較符合實際狀況。
所以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被錯稱要怪到我頭上來嗎?有搞清楚錯稱的發生很早就存在嗎?
實際使用狀況是比較貼近我的定義的,不想被錯稱,就要推廣別用偽娘擅自稱呼他人,而不是自以為把偽娘定義成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就不會被錯稱。
定義偽娘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導致自稱偽娘的”只有部分想成為女生的跨女”或自稱偽娘的”跨性別者”被錯誤誤解為自我認同是男生,這樣的行為有比較好嗎?有比較正確嗎?或是比較多數決?
為什麼一定要自我認同是男生才能當偽娘(假的女生)?只為了避免想完全成為女生的跨女被錯稱?
或許我別當偽娘不就好了,但我為何要妥協?
偽娘這詞彙很中立,我很喜歡,所謂的歧視是那些帶著惡意、優越、否定、標籤的人擅自賦予的,偽娘這個詞則是無辜的。
非故意的錯稱根本不算歧視,想要避免只有推廣別用偽娘擅自稱呼他人,錯稱早已存在,阻止我定義偽娘的話,有想過跨性別、跨女、跨男不止是想完全變成男或女的人嗎?
跨性別、跨女、跨男也包含只有部分想跨成男或女的人,這些人是永遠的跨性別,不會認為跨性別只是個過程,偽娘(假的女生)本來就沒有貶義,本來就很適合拿來自我認同,是很美好的詞彙,我很喜歡偽娘。
我尊重認為偽娘是自我認同男生的女裝者的人繼續這麼認為,那本來就是妳們的自由,但若是想來抨擊我定義偽娘,推廣跨女及跨性別想自稱偽娘都可以自稱,是在歧視他人、害他人被錯稱、讓跨性別自辱、讓跨女自辱、使用偽娘這種歧視性詞彙自稱就是自辱,想繼續來用此抨擊我,那麼歡迎繼續來辯論。
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為何會厭惡陽剛、肌肉?
為何會厭惡陽剛、肌肉?
體制是被衝突中得勝者建立的,自古以來得勝方式其實就是力量、武力,讓弱小方退讓,或是直接使用暴力得勝,暴力一直都很有用,打罵可以讓哭鬧的孩子馬上屈服且不哭,能夠讓人快速有效的取得想要的結果。家庭中的權力地位關係,也能用暴力馬上取得,也就是家暴。
人與人衝突的最終手段(其他手段無法令雙方滿意,雙方都沒有退讓的餘地)就是暴力,面對身體力量、體格、黑社會、武器優勢方,較弱小者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
在槍枝不合法的國家,體格、肌肉、身體力量是暴力的展現方式,帶來的”最終手段壓迫”,導致弱小方害怕產生衝突,畏懼與優勢方競爭,選擇退讓。體格、肌肉、身體力量也可以用來使威脅、恐嚇更有效。
在體格魁武、充滿肌肉者身邊感到的壓力,其實就是最終手段壓迫,在其是盟友時或許很有安全感、很可靠,但在其是非盟友(潛在競爭對象)時,就會讓人感到壓迫。
有體格、力量、肌肉不等於會行使暴力,但在競爭、衝突的最終局面,有誰能保證暴力不會發生,而這保證又能讓多少人願意完全放心地去相信?
體格魁武、鍛鍊肌肉者,可能有些內在很溫柔、反暴力,他們或許會感到很無辜,然而殘酷的是,人類男性天生的體格,很好的說明了這種最終手段壓迫的問題所在,就算感到無辜,也無法否認這種可悲的優勢。
父權、父長制是如何被建立起來的?
這世界所有的權力建立,都是衝突後的結果,力量、武力是衝突贏家掌握權力的關鍵,古老的父長們是如何掌握權力的?
很明確的就是體格力量優勢的暴力,包含最終手段壓迫、威脅、恐嚇、肢體暴力,用這些體格優勢帶來的暴力手段成為贏家進而掌握了權力。
在近代,反父權,只讓人意識到該去反對那些讓成年男性能霸佔既得利益的體制結構,再如何熟讀女性主義,反父權的男性,他會知道自己的體格造成的最終手段壓迫,讓女性感到壓力了嗎?
再更進一步的去談,並不是每個男性都很魁武,所以有特地練體格及肌肉的人,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讓其他弱小者感到最終手段壓迫了嗎?
我知道這一定讓很多溫柔、反暴力的鍛鍊體格者滿頭問號,所以要因為弱小者而反對鍛鍊體格?沒有,事實上是,反對也沒用。
目前我能想到的唯一的改善方式是用武器武裝弱小者,讓雙方武力盡力別差太多,也就是我們國家缺乏的槍枝合法化,讓弱小的人不必害怕強勢者,不用在最終手段壓迫下退讓、屈就,讓善良人民不用畏懼黑道找上門。
雖然很多文章也顯示了,槍枝合法化不一定能夠幫助弱小者,反而可能導致弱小者更容易被殺,而且就算真的練習過槍枝使用,正當防衛的法律判決是很難界定的,被打能夠開槍嗎?被肢體霸凌能夠開槍嗎?一定要有生命危險才能開槍嗎?
很多文章也寫說,體制才是弱小者被侵害的原因,賦予弱小者槍枝,只是承認了體制的失敗及無法改善,及讓弱小者開槍後坐牢。
然而我們要如何期待被得勝者制定的體制,能夠讓弱小者不被侵害?我們要如何避免最終手段壓迫導致弱小者退讓?這是否表示失敗的體制難以改善?
在這問題無法被解決之前,體格是一種優勢,那麼我厭惡自己擁有這種優勢,我厭惡任何暴力,包含因為體格及暴力而產生的最終手段壓迫,我厭惡壓迫到其他人的自己,也厭惡被其他人壓迫,這是我厭惡陽剛、肌肉的主因。
我厭惡自己擁有男性的體格,這也算是某種程度的厭男,以下來分析所謂厭男、厭女的細節,目前分析還未很全面,僅供參考。
厭男
自身法定性別男,厭男。
1. 受社會規訓、性別框架壓迫(男該像男)的不滿,導致厭惡自己身為男性,也厭惡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男性或從社會規訓、性別框架中得到好處的男性。
2.受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導致厭惡所有陽剛、體格強壯。
3.不被選擇的不滿,導致厭惡男性的不柔美、醜。
4.被同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所以厭惡同性。
自身非法定性別男,厭男。
1.受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男性壓迫(男性佔盡好處)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男性。
2.受男性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男性。
3.單純覺得男性外貌不美。
4.被男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
厭女
自身法定性別女,厭女。
1.受社會規訓、性別框架壓迫(女該像女)的不滿,導致厭惡自己身為女性,也厭惡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女性,或從社會規訓、性別框架中得到好處的女性。
2.受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導致厭惡自身的體格弱小,厭惡因弱小導致害怕被侵害。
3.天生較痛苦及不自由的不滿,厭惡月經帶來的痛苦及不自由。
4.被同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所以厭惡同性。
自身非法定性別女,厭女。
1.受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得益女性壓迫(女性取得了他得不到的好處)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女性。
2.崇尚陽剛者,覺得女性的柔美、體格弱小,不美好。
3.被女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
厭男是我成為跨性別、泛性戀的主因,這個世界從未從暴力中脫離,也未能解決最終手段壓迫,如果你覺得很無辜,你確實很無辜,但殘酷的是,你就算再無辜,問題依舊存在。
就如同我再怎麼努力解釋受社會規訓、性別壓迫的男性,不應該全用父權解釋,導致無辜的受害男性檢討自己,然而再無辜,我也無法否認,社會規訓、性別壓迫的大部分成因來自父權。
我想肢體暴力只是最終手段,使用武器傷害對方也是最終手段,然而我聚焦的其實是最終手段尚未發生前的壓迫。
其實我主要談的是”最終手段壓迫”,也就是弱勢者害怕導致的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
一旦在被體格力量優勢者的壓迫中,有意識到、無意識到的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其實就是我這篇文章主要在談的”最終手段壓迫”,在爭奪權力的各式衝突中,不一定要到最終展現肢體暴力,只要在那之前讓對方退讓,也一樣掌握了權力。
掌握高科技武力或是核武的國家,不一定需要出兵攻擊,就能讓其他國家屈服。
鋼製小手電筒、長柄雨傘、鑰匙、原子筆、美工刀之類的東西是無法讓弱勢者感到很安心的,因為這些東西很依靠弱勢者的技術,如果這些東西在最終的肢體暴力中無法讓強勢者停下行為,那麼可能反而使自己陷入更大的危險中。
然後我談的其實不是隨機性侵,而是在爭奪權力的衝突時產生的最終手段壓迫、威脅、恐嚇肢體暴力,因此主要關鍵是在於,衝突時如何讓弱勢者感到安心?不會畏懼的選擇退讓。
關鍵在於如何有效的讓強勢者停下肢體暴力行為,電擊器、小手槍,或是未來科技開發出結合麻痺藥的手槍,不一定要是很有殺傷力的槍,而是能有效停下強勢者行為的武器。
經濟層面的問題,或許”有效停下強勢者行為的武器”可以由國家發配給弱勢者。
然後為何使用武器的武力會比較差,就如同我問的[被打能夠開槍嗎?被肢體霸凌能夠開槍嗎?一定要有生命危險才能開槍嗎?],其實我覺得是量刑的問題,致他人受傷的程度不同,判刑的程度不同。
我覺得這是有問題的,因為用肢體打傷人,受傷程度較低,因此判得比較輕的話,體格力量的優勢者會擁有威脅、恐嚇、壓迫手段上的優勢,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價(判刑較輕)去教訓他人。
體格力量弱勢者想要同樣的去威脅、恐嚇、壓迫其他人,手段上只能使用武器,體格力量越弱勢就越需要更強的武器,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判刑較重)去教訓他人。
這也導致了體格力量弱勢者沒有制衡威脅、恐嚇、壓迫的本錢,連現行法律都沒能弭補這點。
所以我想,法律也需要改革。
體制是被衝突中得勝者建立的,自古以來得勝方式其實就是力量、武力,讓弱小方退讓,或是直接使用暴力得勝,暴力一直都很有用,打罵可以讓哭鬧的孩子馬上屈服且不哭,能夠讓人快速有效的取得想要的結果。家庭中的權力地位關係,也能用暴力馬上取得,也就是家暴。
人與人衝突的最終手段(其他手段無法令雙方滿意,雙方都沒有退讓的餘地)就是暴力,面對身體力量、體格、黑社會、武器優勢方,較弱小者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
在槍枝不合法的國家,體格、肌肉、身體力量是暴力的展現方式,帶來的”最終手段壓迫”,導致弱小方害怕產生衝突,畏懼與優勢方競爭,選擇退讓。體格、肌肉、身體力量也可以用來使威脅、恐嚇更有效。
在體格魁武、充滿肌肉者身邊感到的壓力,其實就是最終手段壓迫,在其是盟友時或許很有安全感、很可靠,但在其是非盟友(潛在競爭對象)時,就會讓人感到壓迫。
有體格、力量、肌肉不等於會行使暴力,但在競爭、衝突的最終局面,有誰能保證暴力不會發生,而這保證又能讓多少人願意完全放心地去相信?
體格魁武、鍛鍊肌肉者,可能有些內在很溫柔、反暴力,他們或許會感到很無辜,然而殘酷的是,人類男性天生的體格,很好的說明了這種最終手段壓迫的問題所在,就算感到無辜,也無法否認這種可悲的優勢。
父權、父長制是如何被建立起來的?
這世界所有的權力建立,都是衝突後的結果,力量、武力是衝突贏家掌握權力的關鍵,古老的父長們是如何掌握權力的?
很明確的就是體格力量優勢的暴力,包含最終手段壓迫、威脅、恐嚇、肢體暴力,用這些體格優勢帶來的暴力手段成為贏家進而掌握了權力。
在近代,反父權,只讓人意識到該去反對那些讓成年男性能霸佔既得利益的體制結構,再如何熟讀女性主義,反父權的男性,他會知道自己的體格造成的最終手段壓迫,讓女性感到壓力了嗎?
再更進一步的去談,並不是每個男性都很魁武,所以有特地練體格及肌肉的人,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讓其他弱小者感到最終手段壓迫了嗎?
我知道這一定讓很多溫柔、反暴力的鍛鍊體格者滿頭問號,所以要因為弱小者而反對鍛鍊體格?沒有,事實上是,反對也沒用。
目前我能想到的唯一的改善方式是用武器武裝弱小者,讓雙方武力盡力別差太多,也就是我們國家缺乏的槍枝合法化,讓弱小的人不必害怕強勢者,不用在最終手段壓迫下退讓、屈就,讓善良人民不用畏懼黑道找上門。
雖然很多文章也顯示了,槍枝合法化不一定能夠幫助弱小者,反而可能導致弱小者更容易被殺,而且就算真的練習過槍枝使用,正當防衛的法律判決是很難界定的,被打能夠開槍嗎?被肢體霸凌能夠開槍嗎?一定要有生命危險才能開槍嗎?
很多文章也寫說,體制才是弱小者被侵害的原因,賦予弱小者槍枝,只是承認了體制的失敗及無法改善,及讓弱小者開槍後坐牢。
然而我們要如何期待被得勝者制定的體制,能夠讓弱小者不被侵害?我們要如何避免最終手段壓迫導致弱小者退讓?這是否表示失敗的體制難以改善?
在這問題無法被解決之前,體格是一種優勢,那麼我厭惡自己擁有這種優勢,我厭惡任何暴力,包含因為體格及暴力而產生的最終手段壓迫,我厭惡壓迫到其他人的自己,也厭惡被其他人壓迫,這是我厭惡陽剛、肌肉的主因。
我厭惡自己擁有男性的體格,這也算是某種程度的厭男,以下來分析所謂厭男、厭女的細節,目前分析還未很全面,僅供參考。
厭男
自身法定性別男,厭男。
1. 受社會規訓、性別框架壓迫(男該像男)的不滿,導致厭惡自己身為男性,也厭惡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男性或從社會規訓、性別框架中得到好處的男性。
2.受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導致厭惡所有陽剛、體格強壯。
3.不被選擇的不滿,導致厭惡男性的不柔美、醜。
4.被同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所以厭惡同性。
自身非法定性別男,厭男。
1.受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男性壓迫(男性佔盡好處)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男性。
2.受男性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男性。
3.單純覺得男性外貌不美。
4.被男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
厭女
自身法定性別女,厭女。
1.受社會規訓、性別框架壓迫(女該像女)的不滿,導致厭惡自己身為女性,也厭惡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女性,或從社會規訓、性別框架中得到好處的女性。
2.受暴力或最終手段壓迫的不滿,導致厭惡自身的體格弱小,厭惡因弱小導致害怕被侵害。
3.天生較痛苦及不自由的不滿,厭惡月經帶來的痛苦及不自由。
4.被同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所以厭惡同性。
自身非法定性別女,厭女。
1.受擁護社會規訓、性別框架的得益女性壓迫(女性取得了他得不到的好處)的不滿,因此反擊,厭惡女性。
2.崇尚陽剛者,覺得女性的柔美、體格弱小,不美好。
3.被女性用其他方式傷害過。
厭男是我成為跨性別、泛性戀的主因,這個世界從未從暴力中脫離,也未能解決最終手段壓迫,如果你覺得很無辜,你確實很無辜,但殘酷的是,你就算再無辜,問題依舊存在。
就如同我再怎麼努力解釋受社會規訓、性別壓迫的男性,不應該全用父權解釋,導致無辜的受害男性檢討自己,然而再無辜,我也無法否認,社會規訓、性別壓迫的大部分成因來自父權。
我想肢體暴力只是最終手段,使用武器傷害對方也是最終手段,然而我聚焦的其實是最終手段尚未發生前的壓迫。
其實我主要談的是”最終手段壓迫”,也就是弱勢者害怕導致的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
一旦在被體格力量優勢者的壓迫中,有意識到、無意識到的傾向避免衝突,選擇退讓,其實就是我這篇文章主要在談的”最終手段壓迫”,在爭奪權力的各式衝突中,不一定要到最終展現肢體暴力,只要在那之前讓對方退讓,也一樣掌握了權力。
掌握高科技武力或是核武的國家,不一定需要出兵攻擊,就能讓其他國家屈服。
鋼製小手電筒、長柄雨傘、鑰匙、原子筆、美工刀之類的東西是無法讓弱勢者感到很安心的,因為這些東西很依靠弱勢者的技術,如果這些東西在最終的肢體暴力中無法讓強勢者停下行為,那麼可能反而使自己陷入更大的危險中。
然後我談的其實不是隨機性侵,而是在爭奪權力的衝突時產生的最終手段壓迫、威脅、恐嚇肢體暴力,因此主要關鍵是在於,衝突時如何讓弱勢者感到安心?不會畏懼的選擇退讓。
關鍵在於如何有效的讓強勢者停下肢體暴力行為,電擊器、小手槍,或是未來科技開發出結合麻痺藥的手槍,不一定要是很有殺傷力的槍,而是能有效停下強勢者行為的武器。
經濟層面的問題,或許”有效停下強勢者行為的武器”可以由國家發配給弱勢者。
然後為何使用武器的武力會比較差,就如同我問的[被打能夠開槍嗎?被肢體霸凌能夠開槍嗎?一定要有生命危險才能開槍嗎?],其實我覺得是量刑的問題,致他人受傷的程度不同,判刑的程度不同。
我覺得這是有問題的,因為用肢體打傷人,受傷程度較低,因此判得比較輕的話,體格力量的優勢者會擁有威脅、恐嚇、壓迫手段上的優勢,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價(判刑較輕)去教訓他人。
體格力量弱勢者想要同樣的去威脅、恐嚇、壓迫其他人,手段上只能使用武器,體格力量越弱勢就越需要更強的武器,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判刑較重)去教訓他人。
這也導致了體格力量弱勢者沒有制衡威脅、恐嚇、壓迫的本錢,連現行法律都沒能弭補這點。
所以我想,法律也需要改革。
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藥物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可能導致惡性循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fl_ocBUA
演化把哺乳類的生存賭注押在社會需求上。
把哺乳類的腦演化成失去社會連結就感到痛苦,產生社會連結就感到快樂。
依附與分離是建立在生理痛苦的神經系統上。
人類失去社會連結(分離、排斥、霸凌、孤獨)時產生的社會痛苦,和受傷產生的生理痛苦,腦部活化的區域一樣,出現像是藥物戒斷般的痛苦,且社會痛苦同樣能用抑制生理痛苦的藥物改善,例如嗎啡。
產生社會連結(依賴、合作、利他(增進共同利益、社會福祉)、交集),與他人建立關係,會讓大腦的獎賞網絡活化,分泌天然會成癮的化學物質,讓人感到快樂。
由以上這些影片內容,我自行分析,既然吃止痛藥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這是否表示長期吃藥的人,也會比較不再渴求與他人建立社會連結,變得比較不需要也不想跟他人產生關係,也不再需要及想去利他。
止痛藥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不等於會讓吃藥者的社會痛苦降低到比平常人低,但是既然腦內結構是相近的,那麼當平常人遇到分離、排斥、霸凌、孤獨時所感到的痛苦就會不被抑制的感受到,而吃藥者感受到的則是被抑制的痛苦。
也就是說,照道理來說,越是感到社會痛苦的人,越會想要做些增進社會福祉的行為,同時也很想跟他人建立關係,但若是服用藥物去降低社會痛苦,那麼就可能不會覺得該去增進社會福祉,也不會想跟人建立關係,因此就算別人想跟他建立關係,或提議一同去增進社會福祉,也可能會被拒絕。
更細微的是,就算還有些想跟別人建立關係,也可能會不夠在意對方(因為感受不到失去連結的痛苦,所以難以在當下同理對方的不滿、失望),導致互動上讓對方感到不滿及失望,因此無法維持關係,這又會讓他對自己更沒信心。
這讓我覺得,這是否可能導致一種惡性循環,讓人依賴上藥物,在藥效存在時不夠在意他人,導致關係破裂,但在藥效退了時又感到孤單的強烈痛苦,在一次次循環中對自己可以建立關係失去自信,為了不要因過於痛苦而做出違反病態社會的不正常行為,所以只好吃藥維持正常,而且為了維持藥效,越吃越多。
如果人類感受到社會痛苦是很正常的,那麼感受到社會痛苦後的各種行為反應也該是正常的,然而現代資本主義的工作式奴役社會,不允許任何的非快樂的反應,每個人都要看起來很正向很快樂,也剝奪了人類交朋友建立社會連結的時間,這導致痛苦的各種行為反應無法被正常釋放,建立社會連結的時間及機會大量被剝奪,使得人們不得不依賴藥物來讓壓抑自己的痛苦,讓自己能正常工作。
病態的是這個資本主義社會,而不是正常的因孤獨而感到痛苦,進而被逼得只能吃藥的人。
演化把哺乳類的生存賭注押在社會需求上。
把哺乳類的腦演化成失去社會連結就感到痛苦,產生社會連結就感到快樂。
依附與分離是建立在生理痛苦的神經系統上。
人類失去社會連結(分離、排斥、霸凌、孤獨)時產生的社會痛苦,和受傷產生的生理痛苦,腦部活化的區域一樣,出現像是藥物戒斷般的痛苦,且社會痛苦同樣能用抑制生理痛苦的藥物改善,例如嗎啡。
產生社會連結(依賴、合作、利他(增進共同利益、社會福祉)、交集),與他人建立關係,會讓大腦的獎賞網絡活化,分泌天然會成癮的化學物質,讓人感到快樂。
由以上這些影片內容,我自行分析,既然吃止痛藥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這是否表示長期吃藥的人,也會比較不再渴求與他人建立社會連結,變得比較不需要也不想跟他人產生關係,也不再需要及想去利他。
止痛藥降低了人感受到社會痛苦的程度,不等於會讓吃藥者的社會痛苦降低到比平常人低,但是既然腦內結構是相近的,那麼當平常人遇到分離、排斥、霸凌、孤獨時所感到的痛苦就會不被抑制的感受到,而吃藥者感受到的則是被抑制的痛苦。
也就是說,照道理來說,越是感到社會痛苦的人,越會想要做些增進社會福祉的行為,同時也很想跟他人建立關係,但若是服用藥物去降低社會痛苦,那麼就可能不會覺得該去增進社會福祉,也不會想跟人建立關係,因此就算別人想跟他建立關係,或提議一同去增進社會福祉,也可能會被拒絕。
更細微的是,就算還有些想跟別人建立關係,也可能會不夠在意對方(因為感受不到失去連結的痛苦,所以難以在當下同理對方的不滿、失望),導致互動上讓對方感到不滿及失望,因此無法維持關係,這又會讓他對自己更沒信心。
這讓我覺得,這是否可能導致一種惡性循環,讓人依賴上藥物,在藥效存在時不夠在意他人,導致關係破裂,但在藥效退了時又感到孤單的強烈痛苦,在一次次循環中對自己可以建立關係失去自信,為了不要因過於痛苦而做出違反病態社會的不正常行為,所以只好吃藥維持正常,而且為了維持藥效,越吃越多。
如果人類感受到社會痛苦是很正常的,那麼感受到社會痛苦後的各種行為反應也該是正常的,然而現代資本主義的工作式奴役社會,不允許任何的非快樂的反應,每個人都要看起來很正向很快樂,也剝奪了人類交朋友建立社會連結的時間,這導致痛苦的各種行為反應無法被正常釋放,建立社會連結的時間及機會大量被剝奪,使得人們不得不依賴藥物來讓壓抑自己的痛苦,讓自己能正常工作。
病態的是這個資本主義社會,而不是正常的因孤獨而感到痛苦,進而被逼得只能吃藥的人。
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玫瑰的性別>讀書心得。
感謝好友推薦,這本書很好的傳達了,男孩和女孩不是天生的,我們是中性角色來到世界上,是社會培養了我們現在的角色,不該要用生理性別決定人生,不該讓生來中性的小孩因被限制及規範而感到痛苦,每個人都能決定自己的社會性別,社會性別不只有男女,男女也不只是那些刻板印象。
玫瑰被當成女生養大,在故事中一直都是日常女裝的社會性別女生,故事中段有著各種有關性別的掙扎、痛苦、探討,但在故事後段勇於面對一切後,他不再在意他人認出他生理性別是男生,甚至也不再扮演社會性別女生的刻板印象外貌,他蓄著鬍子,不特意化妝,穿著女裝,他做他自己,不是扮演社會性別中的男或女。
書中沒有明確指出他自己的社會性別認同是什麼,他只說他想做自己,不論他認為自己是打破外貌框架的社會性別女生,還是認為自己是無性別、中性、非二元等非男非女的社會性別,或是根本不想認為自己是什麼,這些我們都無法確認,也無法確認他想被稱呼為”她”還是”他”還是都可以,雖然我不知道這些,但是他的故事,傳達了勇於對抗男該像男女該像女的思想,不論是生理性別該像社會性別,或是社會性別該像社會性別,他都勇於對抗,讓我在思想上很有收穫。
前段故事他希望能好好當個女生,是這社會的不夠友善,導致了他需要勇敢面對自己不夠像女生的外貌,裝扮(刮鬍子、化妝等)已無法讓他被認為是女生,於是他乾脆放棄裝扮,走向做自己的道路,故事也傳達了,友善的世界才會帶來快樂,只有更多人覺得非男非女也很好,去尊重他人的自我認同,多元友善的世界才會到來。
雖然我不是被當女生養大的,但我也曾經想當女生,直到發現自己天生的條件根本只能做到非男非女(不強求整形整骨架的狀況下),於是和玫瑰一樣,我也做自己就好,我喜歡偽娘,所以就當偽娘就好,我沒有玫瑰那麼勇敢可以日常都女裝(畢竟他是大貴族),日常是個長髮馬尾男樣,我被稱呼你/妳、他/她都可以,很符合非二元的自己。
玫瑰被當成女生養大,在故事中一直都是日常女裝的社會性別女生,故事中段有著各種有關性別的掙扎、痛苦、探討,但在故事後段勇於面對一切後,他不再在意他人認出他生理性別是男生,甚至也不再扮演社會性別女生的刻板印象外貌,他蓄著鬍子,不特意化妝,穿著女裝,他做他自己,不是扮演社會性別中的男或女。
書中沒有明確指出他自己的社會性別認同是什麼,他只說他想做自己,不論他認為自己是打破外貌框架的社會性別女生,還是認為自己是無性別、中性、非二元等非男非女的社會性別,或是根本不想認為自己是什麼,這些我們都無法確認,也無法確認他想被稱呼為”她”還是”他”還是都可以,雖然我不知道這些,但是他的故事,傳達了勇於對抗男該像男女該像女的思想,不論是生理性別該像社會性別,或是社會性別該像社會性別,他都勇於對抗,讓我在思想上很有收穫。
前段故事他希望能好好當個女生,是這社會的不夠友善,導致了他需要勇敢面對自己不夠像女生的外貌,裝扮(刮鬍子、化妝等)已無法讓他被認為是女生,於是他乾脆放棄裝扮,走向做自己的道路,故事也傳達了,友善的世界才會帶來快樂,只有更多人覺得非男非女也很好,去尊重他人的自我認同,多元友善的世界才會到來。
雖然我不是被當女生養大的,但我也曾經想當女生,直到發現自己天生的條件根本只能做到非男非女(不強求整形整骨架的狀況下),於是和玫瑰一樣,我也做自己就好,我喜歡偽娘,所以就當偽娘就好,我沒有玫瑰那麼勇敢可以日常都女裝(畢竟他是大貴族),日常是個長髮馬尾男樣,我被稱呼你/妳、他/她都可以,很符合非二元的自己。
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伴侶情感關係的種類。
以下定義為我個人狹義分析的定義,非廣義實際使用,在實際使用上,由於每個人有各自詞彙上的理解,所以較為混亂,而我希望我的分析,能讓多元情感關係的細節,更能被描述及探討,若有問題之處,請多指教。
性與愛是有可以分離的可能性的,所以我分析出了多元情感的三個層面,每種層面各選一個選項的話,就會有36種可能的關係。
關係相處時人數:
一對一、多人間可接受、多人間都相愛。
如何容許新加入者:
排他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情感關係、開放式情感關係。
如何對待性愛:
排他式性關係、條件式性關係、開放性關係、沒有性關係。
多元之愛(多人間都相愛、三種情感關係擇一、四種性關係擇一)
對我而言,我定義的多元之愛,其實是比較狹義的,是多人間相互愛著才是多元之愛。
多人在一起,多人之間都是相互愛著的,沒有誰不愛著誰,不會是大家愛著一個特定的人,而是大家相互愛著。
通常多元之愛,會選擇多人間都相愛+條件式情感關係比較多。
多人之間相互相愛,伴侶之間喜歡上的人的條件是近似的,性向是一致的,才能一起喜歡上新的人。
條件通常是新的人必須符合伴侶之間喜歡的性向,且自身性向也跟伴侶之間一致,能被關係中的大家都喜歡上,也能再一起去喜歡下一個新的人,這樣的狀況通常比較容易出現在同性戀、雙性戀、泛性戀族群中。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多人間可接受、三種情感關係擇一、四種性關係擇一)
多人在一起,不強求多人之間都要相互愛著,通常是都愛著特定一個人(或多夫多妻更加複雜),其餘人之間不一定會相互愛著。
條件式輪流關係 (一對一、條件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限定彼此找對象時必須遵守的條件,排除掉不能滿足條件的人,讓彼此可以另外去找其他滿足條件的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談成輪流陪伴相處的時間。
開放式輪流關係(一對一、開放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沒有條件,不排他,彼此自由找其他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談成輪流陪伴相處的時間。
不想多人在一起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等於輪流占用特定一人的時間,所以也算是輪流式關係(看是有條件或開放),雖然關係上好像是多人,但實際上是一對一,不算多人。
開放式關係(一對一、開放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沒有條件,不排他,彼此自由找其他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完全的自由。
一對一排他關係(一對一、排他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相互間只愛對方,無法接受任何情感上的第三者,佔有慾高。
情侶找情侶同房,其實就是一對一+排他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性關係。
總共有36種,以上列的只是比較常見的歸類用詞彙,無法用來直接指出36種的哪一種,所以僅供理解及參考。
這些確實是些排列組合而已www 依劃分層面的方式不同,還可以更細緻的去劃分,然而目前大致這樣應該就足夠探討了。
我自己追求的是多人間都相愛、條件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性關係。
性與愛是有可以分離的可能性的,所以我分析出了多元情感的三個層面,每種層面各選一個選項的話,就會有36種可能的關係。
關係相處時人數:
一對一、多人間可接受、多人間都相愛。
如何容許新加入者:
排他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情感關係、開放式情感關係。
如何對待性愛:
排他式性關係、條件式性關係、開放性關係、沒有性關係。
多元之愛(多人間都相愛、三種情感關係擇一、四種性關係擇一)
對我而言,我定義的多元之愛,其實是比較狹義的,是多人間相互愛著才是多元之愛。
多人在一起,多人之間都是相互愛著的,沒有誰不愛著誰,不會是大家愛著一個特定的人,而是大家相互愛著。
通常多元之愛,會選擇多人間都相愛+條件式情感關係比較多。
多人之間相互相愛,伴侶之間喜歡上的人的條件是近似的,性向是一致的,才能一起喜歡上新的人。
條件通常是新的人必須符合伴侶之間喜歡的性向,且自身性向也跟伴侶之間一致,能被關係中的大家都喜歡上,也能再一起去喜歡下一個新的人,這樣的狀況通常比較容易出現在同性戀、雙性戀、泛性戀族群中。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多人間可接受、三種情感關係擇一、四種性關係擇一)
多人在一起,不強求多人之間都要相互愛著,通常是都愛著特定一個人(或多夫多妻更加複雜),其餘人之間不一定會相互愛著。
條件式輪流關係 (一對一、條件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限定彼此找對象時必須遵守的條件,排除掉不能滿足條件的人,讓彼此可以另外去找其他滿足條件的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談成輪流陪伴相處的時間。
開放式輪流關係(一對一、開放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沒有條件,不排他,彼此自由找其他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談成輪流陪伴相處的時間。
不想多人在一起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等於輪流占用特定一人的時間,所以也算是輪流式關係(看是有條件或開放),雖然關係上好像是多人,但實際上是一對一,不算多人。
開放式關係(一對一、開放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沒有條件,不排他,彼此自由找其他人滿足自己的欲求(不是性的欲求,而是情感欲求),完全的自由。
一對一排他關係(一對一、排他式情感關係、四種性關係擇一)
相互間只愛對方,無法接受任何情感上的第三者,佔有慾高。
情侶找情侶同房,其實就是一對一+排他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性關係。
總共有36種,以上列的只是比較常見的歸類用詞彙,無法用來直接指出36種的哪一種,所以僅供理解及參考。
這些確實是些排列組合而已www 依劃分層面的方式不同,還可以更細緻的去劃分,然而目前大致這樣應該就足夠探討了。
我自己追求的是多人間都相愛、條件式情感關係、條件式性關係。
2019年11月10日 星期日
再次思考偽娘的定義。
偽娘這個詞彙的使用其實很廣,所以需要更有包容性的定義,因此我重新思考了一個較好的定義,有著男性要素(外貌或生殖器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不包含厭惡此詞彙者,且別拿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別人。
生理女性扮演偽娘,讓人無法辨認其生理性別,那麼能算是偽娘嗎?
很多網路上的圖片,刻意拍的讓人分不出生理性別,不論是帶著男性要素的可愛、美麗、美豔、中性美,這其實就是偽娘的形象,那麼無論照片中的人的生理性別是什麼,其實都會被覺得是偽娘,無需去探究,也不會是在探究後才覺得是偽娘,看到的當下就會覺得是偽娘了,只要不是拿偽娘這個詞來任意稱呼他人,生理女性想當偽娘也可以當偽娘,而不是被排除在外,永遠無法當偽娘。
美少年、美男子、豔漢,有著中性的美是否也能算偽娘?
雖然目前較多數的偽娘形象是以可愛、美麗為主,但是也還有另一種帶著帥氣的中性美男子形象,若扮起女裝,也一樣能讓人分不出性別,或甚至穿男裝也分不出性別,這其實也可以符合偽娘的定義。
性轉(男轉女)小說中的主角能算是偽娘嗎?
如果主角性轉後就直接連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都變成女生,那麼其實反而不是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想看的,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大多都期待看到主角內在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還是男生,的去體驗當女生的日常生活,在這樣的狀況下,儘管生理性別已經變成女生,卻還保留著男性要素,這樣的心境,其實才是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想閱讀到的,而主角若是隨著劇情漸漸認同自己是女生,那麼故事反而會走向完結,無法再勾起讀者興趣,由此可見,讀者想要看到的是有著男性要素(自我認同、性別氣質(行為、動作、談吐、思想、氣質等))的女性性別氣質(外貌、裝扮等)展現,這其實也可以符合偽娘的定義。
原先我定義是有著男性生殖器官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才能算偽娘,然而如果偽娘是種社會性別,那麼需要綑綁生理器官嗎?如果有著其他男性要素(外貌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想當偽娘,是否也能算是偽娘?
我認為可以,雖然這可能是較嶄新的想法,目前大家可能還是覺得要有男性生殖器官,但是使用上,其實在不知道對象的生理性別時,只要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想當偽娘,一樣能被稱作偽娘,因此這個新的定義,其實也很合理及合乎使用,且較有包容性。
我很清楚我說完這些,一定又會有不想要被稱偽娘的"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跑出來罵我,覺得我會害她被稱偽娘,因此看我不順眼,不過我還是強調,這定義不包含厭惡此詞彙者,且別拿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別人。
然後並不是每個人都很厭惡偽娘這個詞,偽娘這個詞一點也不負面或較差,而我都已經推廣大家別用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他人了,也請別出來阻止其他"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自稱偽娘。
生理女性扮演偽娘,讓人無法辨認其生理性別,那麼能算是偽娘嗎?
很多網路上的圖片,刻意拍的讓人分不出生理性別,不論是帶著男性要素的可愛、美麗、美豔、中性美,這其實就是偽娘的形象,那麼無論照片中的人的生理性別是什麼,其實都會被覺得是偽娘,無需去探究,也不會是在探究後才覺得是偽娘,看到的當下就會覺得是偽娘了,只要不是拿偽娘這個詞來任意稱呼他人,生理女性想當偽娘也可以當偽娘,而不是被排除在外,永遠無法當偽娘。
美少年、美男子、豔漢,有著中性的美是否也能算偽娘?
雖然目前較多數的偽娘形象是以可愛、美麗為主,但是也還有另一種帶著帥氣的中性美男子形象,若扮起女裝,也一樣能讓人分不出性別,或甚至穿男裝也分不出性別,這其實也可以符合偽娘的定義。
性轉(男轉女)小說中的主角能算是偽娘嗎?
如果主角性轉後就直接連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都變成女生,那麼其實反而不是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想看的,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大多都期待看到主角內在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還是男生,的去體驗當女生的日常生活,在這樣的狀況下,儘管生理性別已經變成女生,卻還保留著男性要素,這樣的心境,其實才是多數想看性轉小說的人想閱讀到的,而主角若是隨著劇情漸漸認同自己是女生,那麼故事反而會走向完結,無法再勾起讀者興趣,由此可見,讀者想要看到的是有著男性要素(自我認同、性別氣質(行為、動作、談吐、思想、氣質等))的女性性別氣質(外貌、裝扮等)展現,這其實也可以符合偽娘的定義。
原先我定義是有著男性生殖器官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才能算偽娘,然而如果偽娘是種社會性別,那麼需要綑綁生理器官嗎?如果有著其他男性要素(外貌或性別氣質或自我認同為男性)想當偽娘,是否也能算是偽娘?
我認為可以,雖然這可能是較嶄新的想法,目前大家可能還是覺得要有男性生殖器官,但是使用上,其實在不知道對象的生理性別時,只要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想當偽娘,一樣能被稱作偽娘,因此這個新的定義,其實也很合理及合乎使用,且較有包容性。
我很清楚我說完這些,一定又會有不想要被稱偽娘的"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跑出來罵我,覺得我會害她被稱偽娘,因此看我不順眼,不過我還是強調,這定義不包含厭惡此詞彙者,且別拿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別人。
然後並不是每個人都很厭惡偽娘這個詞,偽娘這個詞一點也不負面或較差,而我都已經推廣大家別用偽娘這個詞任意稱呼他人了,也請別出來阻止其他"有著男性要素的社會性別女性氣質展現者"自稱偽娘。
訂閱:
文章 (Atom)